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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象山运管所第三方监控服务采购

  • 2014-07-21 15:16:08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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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波市政府采购程序及实施规范》等有关规定,受采购人的委托,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就象山运管所第三方监控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有完全具备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2014XSZFCG114GGG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项目内容:象山运管所第三方监控服务采购


      4、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2)其它特定条件: a、投标人必须是道路运输车辆监控平台营运商;b、投标人提供的监控平台软件须通过交通部审查并提供检测报告;c、投标人若中标,须向业主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10万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与分包,不允许挂靠)


      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开标前以转帐、电汇、网上银行等形式汇入招标人账户,提供银行回单到三楼财务室开具收据,以收据为准)。


      6、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参加投标的在投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采购科2交纳)。


      7、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网上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nbzfcg.cn/


      8、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7月17日至2014年8月7日。


      9、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8月8日14时50分整(北京时间)。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0、开标时间:2014年8月8日14时50分整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中厅公开开标。


      11、开标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中厅(丹峰西路161号)。


      12、温馨提示:投标之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注册,否则不进行中标公示并拒绝签发中标通知书。


      13、有关投标的一切相关手续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当天到上述指定地点办理。


      联系人:潘老师                       电话:0574-65733022


      邮  编:315700                  传真:0574-65733060


      帐户名称: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象山新丰支行              帐号:39-703001040012500


      开户银行地址:丹城丹南路269号

        详细:http://www.ebnew.com/cms/spider/attachment/23a66c99-a2d7-45da-b3e5-7349b3d7b868

  • 关键字: 象山 运管所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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