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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日照市交警支队五莲大队智能交通监控系统招标

  • 2014-07-21 10:19:13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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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莲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五莲大队的委托,就其智能交通监控系统(石材产业园)建设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人


      单位名称: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五莲大队


      联系人:王宗勇


      联系地址:五莲县山东路111号


      联系电话:0633-5213202


      二、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五莲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五莲县利民路49号


      联系人:郑全伦


      联系电话:0633-5231728(传真)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五莲支行


      账户:五莲县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1616020419024923565


      更多采购、招标信息请进入必联网


      三、项目说明


      项目名称: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五莲大队智能交通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wz-2014-043


      项目内容:


      1、监控中心平台扩容;


      2、卡口监控测速抓拍系统:012县道/街头代吉子村路段;009县道/街头户岭村路段;222省道/石材工业园连接线3处卡口;


      3、套视频监控系统;


      本次采购包括以上产品的供应、安装、调试、验收及售后服务等内容,具体参数指标请查阅采购文件或与采购人取得联系。


      四、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2、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并有专业的技术支持人员,保障设备运行服务。


      3、供应商所投卡口监控测速抓拍系统设备若非自身所生产,则须具有生产制造商为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4、供应商非日照市辖区内注册的投标人须在日照市内设有工商部门注册的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投标人须向代理机构提交其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


      5、供应商必须提供五莲县检察机关出具的《五莲县检察机关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6、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报价。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本项目供应商,请于2014年7月18日至2014年8月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壹套(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到五莲县政府采购中心进行审查(报名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5.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亲笔签名、单位公章并附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其法定授权代表人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系指: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授权代表在投标人单位近半年内投保的证明或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社保证明需加盖社会劳动保障中心印鉴),被授权人对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全过程负责,一经授权不得变更;


      5.2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原件、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


      5.3供应商所投卡口监控测速抓拍系统设备若非自身所生产,则须具有生产制造商为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5.4供应商必须提供五莲县检察机关出具的《五莲县检察机关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六、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和地点


      2014年8月7日下午14:30—15:00在五莲县交警大队(山东路111号)五楼会议室接受报价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七、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2014年8月7日下午15:00。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


      2014年8月7日15:00在五莲县交警大队(山东路111号)五楼会议室。


      九、投标人欲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请与政府采购中心取得联系。


      附件:


      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申请(范本)


      五莲县人民检察院:


      我单位于近期将参与工程(办公设备)招投标(采购)活动。根据《最高人民检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现对单位(个人)、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函告我单位。申请单位:xxxx?年xx月xx日


      备注:申请查询的单位须向检察机关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书面申请,被查询公司(企业)注册信息、营业执照复印件,被查询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单位:五莲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联系电话:0633-3011558))。


  • 关键字: 山东日照 智能交通监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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