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113工程”系统建设项目(三期),项目编号:ZTXY-2014-H18157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
采购人地址:北京昌平区西环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69745965
二、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三、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07室
联系电话:010-51909183
传真:010-51909183
联系人:赵梦雅、田京京
四、简要技术要求:
(1)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能按要求接入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现有的“113系统”综合管理平台。
(2)本次项目建设包括前端卡口监测设备和指挥中心“113工程”平台软件设备及配套安装基础工程的供货、安装及调试工作。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
(3)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的供应商才能申请报名;
(4)具有安防工程企业一级资质;
(5)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保密安防监控单项资质;
(6)投标人无违法、违纪记录。
六、报名时间:2014年6月10日~2014年6月13日上午8:30~下午4: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6月13日下午4:30(北京时间)
八、报名地点:华腾北搪商务大厦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1107室
九、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年检有效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证明(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自行编写无效,且限开标前3个月内);
(4)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前3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自行编写无效);
(5)资信证明: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三个月内有效,如有“复印、涂改无效”等字样供应商提供复印件无效)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6)供应商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加盖本单位公章);
(7)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保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项目质量、安全问题的承诺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8)安防工程企业一级资质(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9)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保密安防监控单项资质(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0)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参与该招标项目负责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报名截止日期前两个月内有效)
十、其他说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2014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