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兴国县政府采购办批复,赣州满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兴国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现就其限制货车通行及停放交通安全设备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GZMC2014-XG-X034
(二)采购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预算金额
一
限制货车通行及停放交通安全设备(国产产品)
1
批
摄像机、高清摄像机、频闪灯、网络防雷器等
详见采购项目要求详见采购项目要求
501680.8
(三)响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响应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询价文件的购买时间:2014年04月16日至2014年04月18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在赣州满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询价文件工本费1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五)响应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年04月23日15∶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赣州满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六)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响应供应商必须在开标前一天17:00(北京时间)前到帐(以到帐时间为准)以转账的方式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缴交响应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否则响应无效。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且缴交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按成交金额的2%缴交)由采购人收取,货物经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七)联系方法: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赣州满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兴国县凤凰大道89号(工行兴国支行7楼)
电话:0797-5317190
传真:0797-5317190
邮箱:mcztb2011@163.com
联系人:侯康
开户行:工行兴国县支行
户名:赣州满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1510207009022190940
采购人:兴国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797-5319960
网址:http://www.jxzfcg.gov.cn、http://www.gzzfcg.gov.cn、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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