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衡天咨询有限公司受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平邑大队的委托,现就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平邑大队交通设施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具有法人资格并有符合相应条件的合格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人名称: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平邑大队
二、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衡天咨询有限公司
三、项目编号:PY2013CG097
四、项目内容:电子警察,具体详见项目清单。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以下资质需提供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公章)
需具备以下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2、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单位,具备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
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制造商的授权委托无效,失去投标资格;制造商如委托代理商投标的,制造
商不得再参与投标。
4、所报产品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法规和产业、行业标准并具有完善的维修服务体系,能够提供快速、良好的维修服务;
5、能够保证与原有系统完全兼容,数据无缝对接;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六、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参加报名时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以下证件:
法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开户证明、代理供应商提供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
注:投标供应商在参加报名时须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一套
七、获取采购文件地点、时间(报名前请提前联系代理机构):
1、地点:平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平邑县财政局西邻)
2、时间:2014年4月16日到2014年4月22日。每日上午09:00时---12:00时,下午14:00时---16: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招标文件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交至平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
账户:平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5891101040024612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平邑县支行
备注: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必须以公司基本账户缴纳,电汇转账时必须在汇款附言或汇款用途中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用途(标书费或保证金)
八、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5月6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平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平邑县财政局西邻)
本项目联系人:刘洪智联系电话:15163718050
未尽事宜或须澄清的内容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刘洪智
201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