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禹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禹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就“禹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交通设施维修”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商前来报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人:禹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二、采购编号:YZCG—T2014071
三、采购项目内容及参数(详见谈判文件)
序号
采购内容
规格
单位
备注
1
LED三连体交通信号灯
400*400mm(铝壳)
组
包含设备、材料、运输、维修等费用
2
多相位交通信号灯
32相位
台
3
交通信号倒计时器
600*600mm
个
4
路面顶管
Φ65mm
米
5
铸钢减速带
500*50*400mm
米
6
塑钢型隔离带
3000*700*50mm
米
7
圆锥道路交通隔离护栏
米
四、投标商报名资格要求:
1、投标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投标商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4月4日至2014年4月11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法定公、假日除外)到禹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禹州市党政综合大楼后楼915室)报名。
六、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年检合格记录)、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劳动用工合同。(以上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胶装成册.)
七、发售谈判文件信息:
谈判文件费用:200元/套(售后不退);
发售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同报名时间及地点。
八、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人:侯女士联系电话:0374-2077111
传真:0374-2076770
监督单位:禹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374-8112523
凡参加报名的投标单位,被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报名后不得更换,如需更换须向监督机构、代理机构提前三个工作日备案,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如投标单位无故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的情况外),视为诚信不合格,列为不良记录一次(本项目采购未完成之前,不得再次参与报名),两次报名无故放弃投标的,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会同行政监督部门将在网上给予通报十二个月。在通报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禹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
二零一四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