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卫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采购方式的批复,现对卫辉市市区信号灯增设、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卫辉市市区信号灯增设、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卫交采2014ZB014号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招标内容:市区信号灯增设、更新、维修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内容及要求”)
2、交货(完工)期:签订合同后20日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及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须具有省级部门颁发的安防资质证书;
7、投标人需具有符合GB14887-2011标准的公安部信号灯检测报告;
8、投标人为省外企业需在河南地区的设置办事处或分公司(需出具营业执照证明)。
五、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4月4日至2014年4月11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年5月5日上午9:00时整
接受投标文件时间:2014年5月5日8:00时整至9:00时整(北京时间),逾期提交或所提交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将不被接受。
七、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大会地点: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标室
八、注意事项:报名时须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符合GB14887-2011标准的公安部交通信号灯检测报告。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另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九、监督部门:
卫辉市纪检委卫辉市人民检察院卫辉市发改委卫辉市审计局卫辉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监督科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卫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3503435886
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373-447289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0371-65861996182386609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