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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长乐市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系统招标

  • 2014-02-28 19:09:20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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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文书编号:2014FZXH008(2014长财购计[016]号)


      2、招标项目内容:福州信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长乐市航空港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交通配套设施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系统


      项目类型:警用设备和用品


      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数量:1批


      简要技术指标: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单位:长乐市航空港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799987786


      地址:福建省长乐市


      3、预算资金:164.3713万元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4-02-28至2014-03-15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州信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建新大道东侧中庚城22号楼3701室)


      6、联系人:刘小姐


      7、联系电话:0591-88504168传真:0591-88504168


      公司网址:http://www.fjxhzb.comE-mail:fzxhzj@163.com


      8、投标人资格:资格标准:1.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境内制造商或供货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须提供经上一年度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等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2.投标人应具备安防企业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3.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并提供法人代表及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由后者签字,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否则投标将被拒绝;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5.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本章合格的投标人。注:所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原件备查。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应填写《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方为有效报名,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单位(或公司)介绍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材料各一份均须加盖公章;同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其中复印件交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底,否则不予受理。


      9、投标截标时间:2014-03-2014:30:00(北京时间)


      10、开标时间:2014-03-2014:30:00(北京时间)


      11、开标地点:福州信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建新大道东侧中庚城22号楼3701室)开标大厅


      12、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5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福州市市中支行


      开户名称:福州信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429958359233


      福州信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2014-2-28


  • 关键字: 福建长乐 交通信号灯 电子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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