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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九江镇沙头基耕大道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招标

  • 2014-02-10 11:59:41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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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标条件


      九江镇沙头基耕大道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立项备案,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国土城建和水务局规划建设办公室


      单位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政府大院C座


      2、项目概况:


      九江镇沙头基耕大道位于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沙头片区与九江片区之间,道路大致呈南北走向,道路北段与沙头清平南路连接,南端至龙高路与樵江路相接段,全长约4.8km。为完善沙头基耕大道交通安全设施,确保路面通行的安全性,需增设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包括标线、标牌、交通信号灯等.工程预算造价¥2690111.50元,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预算工程量清单和设计图纸。


      3、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九江镇沙头基耕大道


      4、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


      5、计划工期:45个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资质要求:必须是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通过年审且在年审周期内的企业。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1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标注的日期为准)曾独立完成质量合格的1个或以上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20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或道路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业绩。


      须提供上述施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其中,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建设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若中标通知书为两页或以上的,则中标通知书原件每页(或骑缝处)须加盖当地镇级或以上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建设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的公章);


      3、人员要求:


      ① 拟派施工的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就本项目所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持有公路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年龄不超过55岁,并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同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从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且在开标当天资格审查时未被佛山市或其他地区因在建项目锁定的人员中选取。且在递交本项目的投标文件之日起,不能在其它的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保证金,同时将视为刻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并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库)。


      ② 施工员:至少1名,具有上岗证书(或管理手册)。


      ③安全员: 至少1名,具有上岗证书(或管理手册),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④ 合同计量员:至少1名,具有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注:省外施工企业及其人员需取得粤建发(2012)24号文中规定的“信息备案”。


      提供拟安排至本项目的所有人员的属于本单位员工的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最近6个月指开标日期当月(不含该月份)往前推算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必须具有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的盖章】。


      4、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6、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报名前已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信息备案手续,以广东建设信息网站查核的为准;投标人须打印显示其相关资料(含企业及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的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格审查文件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


      7、其它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主管部门等政府部门作出的责令停业、取消投标资格等行政处罚措施,或被作出接管财产、冻结财产、责令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2011年1月1日至现在)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2)诉讼和履约:投标人如被交通主管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通报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隐瞒有关情况,如发现隐瞒,招标人可取消其投标资格或解除合同。


      (3)如发现并经查证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将被列为佛山市南海区重点监控单位或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库)。同时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担保。


      (4)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的法人基本账户缴纳。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公司,不得在本次招标时同时投标,招标人只接受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四、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14年01月30日~2014年02月13日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需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需先缴存招标文件工本费,缴款有以下两种方式,投标人可以选择其中一种:


      一、到佛山市内的顺德农村商业银行缴款;


      二、 通过银行转账,将招标文件费转到佛山市道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的账户。


      然后凭银行收款回执原件或转账的进账单, 在2014年01月30日至2014年02月13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区九江镇人民政府E座三楼)报名并领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联系人:龙先生 陈先生联系电话:0757-81867001


      银行缴款单需注明以下资料:


      ①收款人户名:佛山市道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② 收款人账号:0146-8800059463;


      ③ 收款人开户行:佛山市顺德农村商业银行大良支行;


      ④ 款项来源:九江镇沙头基耕大道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招标文件款;


      ⑤ 缴费金额:人民币¥300元。


      备注:银行缴款单中不得填写任何投标单位或个人的名称等信息。如必须填写,请写“佛山道勤咨询公司”。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和领取施工图纸光盘时不须携带其他任何证明材料;


      投标人由于汇款不符合本公告有关规定导致不能购买招标文件的,需在本项目的开标后3个工作日内到招标代理处办理退款手续,否则过期将不予以办理。


      投标人应自行到招标人指定的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人不提供其他发售招标文件的方式。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须携带证明材料(原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人员相关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业绩证明资料等原件备查。


      2、递交时间:2014年02月24日上午9时30分~10时30分(北京时间)。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资料同时递交。迟到的资格审查资料或投标文件资料(包括上述要求提交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将不予受理。


      3、递交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人民政府C座二楼201会议室


      4、开标时间:2014年02月24日上午10时30分(北京时间)。


      5、递交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应派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南海区 九江镇政务网(http://jiujiang.nanhai.gov.cn/jjzww/)及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http://www.nhcet.com)及佛山市道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dqgczj.com)上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人: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国土城建和水务局规划建设办公室


      办公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政府大院C座


      联 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0757-81869351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道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佛山市三水区华侨新村北43座501-502


      邮政编码:528100联系电话:0757-87708776


      传 真:0757-87727775联系人:孙先生


      招标备案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办公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政府E座三楼


      联系人:陈先生、龙先生 联系电话:81867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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