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江华瑶族自治县城区治安电子防控系统建设项目项目已由江华瑶族自治县委以 [2013]第6期常委会议纪要和县发改委(江发改字[2013]7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本项目采用BT模式建设,经江发改许准字[2013]100号核准本项目委托、公开招标,招标人为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有合格资质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
项目的名称:江华瑶族自治县城区治安电子防控系统建设项目
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旨在在构建江华瑶族自治县城市监控与报警联网系统,对江华瑶族自治县全县进行视频监控的高清扩建及改造,为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实现“全面控制、重点防范、快速反应、精确打击”提供现代化手段,也是为江华瑶族自治县的城市现代化管理打下坚实的安全环境基础。
招标内容:遵循“整合、改造、新建、提升”原则,本期建设任务主要包括如下几方面内容:
整合改造
对现有视频资源的整合接入(主要是公安已建系统的整合接入,保护原有投入,将原运行状况良好的高清、标清设备及已建卡口接入本期建设系统中);
对现有视频资源的改造(主要是系统现有41个标清点位,将其中28个点位进行高清改造);
对现有设备机房系统改造(主要是公安机房存储、服务器及网络系统扩容以及显示系统建设);
对现有传输线路的整合改造。
系统扩建
新建1套视频专网共享平台,整合现有视频资源。
新建371个高清摄像头、其中包括91个球机,280个枪机,22套电子警察系统。
中心机房建设:新建县局中心机房一处。
应用提升
提升平台资源共享能力
提升平台智能化应用水平
提升平台可视化、应急指挥调度水平
建设时间:150日历日
质量要求:工程建设及设备等应符合国家规定及本招标文件的特定要求,工程质量按国家标准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要求验收,达到合格以上。
三、项目预算控制价:
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以 江华瑶族自治县财政评审结果为依据,其上限值为:1522.8124万元。(其中包含暂估部分33万元)。
四、 投标人应具有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生产和供应能力的企业;
2、注册资金500万以上(含500万);
3、具有省级及以上公安部门颁发的一级安防资质;
4、具有信息产业部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资质以上(含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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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非制造商投标时,投标人需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主要设备制造厂商提供的原厂授权证明文件以及该制造厂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文件原件(主要设备系指:摄像机产品、存储磁盘阵列、嵌入式高清解码器);UPS、触摸一体机、服务器由投标人自行出具正品承诺及售后服务承诺。
7、具有ISO9001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
8、投标人需提供与本地网络运营商签署的就本项目的合作协议;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外省投标人的授权人必须是法人代表,且在湖南省内具有维护机构、固定的办公场地、分支机构及入湘登记证,投标时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5.1、报名所需证件及资料
投标申请人由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及下列资料到本公告指定地点参与投标报名:
①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明: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③税务登记证副本;④企业社保登记证;⑤一级安防资质;⑥信息系统集成三级资质以上(含三级);⑦ISO9001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⑧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⑨与本地网络运营商签署的就本项目的合作协议;⑩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供以上所有文件原件备查,并提供加盖投标申请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二套备案。
5.2、请于2014年1月21日至2014年1月27日,每天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市解放东路89号华海3C数码广场B栋31016室购买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截止:2014年2月10日9:00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6.2开标时间:2014年2月10日9:00。
6.3开标地点:湖南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长沙东二环锦泰广场国际商务中心二楼)。
6.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七、投标保证金:
7.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壹拾万元整。
7.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各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缴入到如下账户(投标监督机构指定保证金帐户),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和标段名称,同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
账户名:江华瑶族自治县以工代赈办公室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江华支行营业部
账 号:43001580071050001007
7.3缴纳时间:2014年2月9日17:00时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7.4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八、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九、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十、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
十一、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标监督机构为江华瑶族自治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0746-2350573。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地 址:长沙市解放东路89号天心电子世界B栋31016
联 系人:吴经理、刘经理邮编:410001
电 话:0731-8413884813016166065传真:0731-84127056
招 标人: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安局
地 址: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翠华路12号
联 系人:莫先生
电 话:138743634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