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公安厅委托,对福建省公安厅智能流媒体车牌识别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国内邀请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单位将对本项目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投标申请人可对本项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 招标编号:FJBYZ2013098
2、 招标内容:详见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和资格预审文件
3、 资格预审文件购买时间、地点:本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时间为 2013 年11月29日起至2013年12月10日, 凡愿意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请于资格预审公告时间内 (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 0,到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4、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 50 元人民币 ( 电子版或纸质版 ) ,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 50 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5、 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一式三份,即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须密封后于2013年12月13日上午9:00(北京时间)之前送至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建省北环西路 392 号左海科技大厦 A 区九层)。逾期送达的或不合规定的资格预审材料将被拒绝。
6、 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标准:
1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2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挂靠投标,不接受委托非投标申请人本单位员工的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 )一个投标申请人只能提交一个资格预审文件。如果投标申请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
①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② 母公司与绝对控股子公司;
③ 均为同一股东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5 )投标申请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目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投标申请人应在资格预审材料中对是否符合以上1至5条款的要求做出明确声明,并加盖投标申请人单位公章。
6 )投标申请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投标申请人应在资格预审材料中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申请人单位公章。
7 )正确签署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投标申请人代表)签署的必须提供]。
8 )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9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
◆投标申请人应在资格预审材料中提供相关资质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申请人单位公章。
注:投标申请人应完整提供本资格预审文件第三部分“资格预审合格条件”所规定的全部资格预审材料并按规定盖章和签署。以上所有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证书、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将被视为无效申请),且提供原件备查。
7 、 招标采购单位将根据本《资格预审文件》“确定受邀投标人名单的办法资格”和“预审合格条件”中所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各投标申请人按时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进行审查,并根据相关规定确定受邀投标人名单。资格预审结果将通过适当的方式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招标采购单位对进入受邀投标人名单的投标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受邀投标人凭《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
8、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的,请在资格预审公告期限结束之前,将问题以书面形式(原件并加盖公章)与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
9、招标采购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和地址:
招标采购单位:福建省公安厅
招标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号
联系电话: 0591- 87094632
联 系 人: 施警官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北环西路392号左海科技大厦A区八层、九层 (邮编350003)
电 话:0591-83020202-809/806 传 真:0591-87872060
联系人:林海清、郑韶钦 网 址: http://www.boyibid.com
电子信箱: fjboyi@vip.163. c om
财务联系人:吴水金 电 话:0591-83020202-800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 号:1507 0142 1000 2888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福州鼓楼支行
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
服务费账户
开户名称 : 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福州鼓楼支行左海分理处
账 号: 13-111401040000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