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嘉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资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就其大兴路、晋兴路提质改造设备及安装服务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 、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资兴市大兴路、晋兴路提质改造设备及安装服务项目政府采购
(2)招标编号:CZJJZG2013-227
(3)招标内容:大兴路、晋兴路提质改造设备及安装服务项目 一项
(4)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3年12月17日(星期二)上午9:00(北京时间)
(5)开标地点: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分中心会议室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2.1 要求直接参与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提供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
2.2 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及投标单位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的原件;
2.3 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
2.4 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社保登记证》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13年以来的任何一个月份的缴费证明;
2.5 要求投标人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2.6 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和其委托代理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7 要求投标人具有并提供建设部门核发的企业主项资质为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证书。
2.8 代理商投标,要求投标人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指电子警察抓拍主机、LED闪光灯、LED频闪灯、信号检测器、车辆检测器、全景球机)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2.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0 购买了招标文件并已登记备案。
备注:要求投标人投标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投标单位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的原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原件)、社保登记证原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建设部门核发的企业主项资质为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证书参与投标,供用户和评标委员会审查,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 、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3年11月27日至2013年12月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00(北京时间,不含节假日),携带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②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③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④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⑤有效的《社保登记证》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13年以来的任何一个月份的缴费证明⑥由建设部门核发的企业主项资质为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证书⑦代理商投标,要求投标人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指电子警察抓拍主机、LED闪光灯、LED频闪灯、信号检测器、车辆检测器、全景球机)的售后服务承诺书(承诺书中必须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以及产品名称,没有注明的视为无效)⑧授权委托人二代居民身份证(①带原件留原件,②③④⑤⑥⑦⑧带原件留加盖章的复印件)到郴州嘉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此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400元整,现金支付,售后一概不退。
4 、投标保证金帐户
帐户名:郴州嘉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郴州财兴支行
账号:1911 0212 2920 0048 791
5 、采购人名称:资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谢股长 联系电话:18975573756
6 、采购代理机构:郴州嘉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郴州市惠泽路聚贤庄院内(郴州市财政培训中心大门对面)
联系人:邓宇、周玲彤 电话/传真:0735-2113086
郴州嘉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