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其所需的常德市城区“三改四化”交通安全设施标志建设及工程监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常德市城区“三改四化”交通安全设施标志建设及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二、政府采购编号:常财采计[2013G]0099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TPPCZ(2013)272
三、采购项目预算:第一包为人民币 10864798.42 元;第二包为人民币 10475606.55 元;第三包监理取费费率上限为 2% 。
四、采购内容:本项目共分三个包,第一包、第二包为“三改四化”路改工程江北城区主次干道交通标志、标牌的制作及安装,第三包为常德市城区“三改四化”交通安全设施标志建设工程监理服务。投标人选择其中一个包进行投标。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包、第二包:
1 、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2 、投标人其它资格条件:
①投标人必须具有交通部核发的交通工程产品批量施工安装准用证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中的交通安全设施专业资质;
②拟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中级(或中级以上)工程师职称,且无在建项目;
③投标人必须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必须在有效期内;
④近三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和企业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第三包: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湖南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手续;
2 、进行了有效的税务登记,具有良好的纳税记录;
3 、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 、须具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5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国家市政公用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6 、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持有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省外企业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持有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7 、拟任专业监理员应持有监理员岗位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
8 、省外企业拟任本项目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其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无在建工程证明;
9 、投标人应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和本招标要求配备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
10 、注册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的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一致;
11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12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委托代理人须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正式劳务合同,且投标单位为委托代理人缴纳了半年以上社保证明),投标人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1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4 、完全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15 、满足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条件;
1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0月22日起至2013年10月28日,每日8:00时至11:30时,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常德分公司(常德市朗州路南段鸿正苑403室) 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持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社保登记证原件(所有原件留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交招标代理机构留存备案) 购买招标文件。
(2) 招标文件人民币400元/套,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2013年11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常德市政务中心五楼)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八、 投标保证 金:第一包、第二包为 100000.00 元,第三包为 4000.00 元。 本次项目的保证金 必须在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前一天由相应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到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并注明项目名称及包号,如果没有注明项目名称、包号,由此造成无法查实保证金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
账号名称: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常德政务中心分理处
账 号: 18-561201040002763
九、根据常财办发(2009)134号《常德市财政局关于明确常德市本级政府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标准的通知》,不向中标方收取中标服务费。
十、投标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十一、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常德市武陵大道688号
电话:15886699052
联系人:陶勤学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常德市朗州路南段鸿正苑403室
联系人:黄胜才 龚慧
电话:0736-7227858 0736-7229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