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XFXD2013-XF-X043
(二)采购内容:
品目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一 信号灯设备及其安装
(国产产品) 1 批 品牌:恒安牌;详见询价文件
(三)响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响应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响应供应商须提供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响应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红绿灯三箭头、国标人行灯、双色倒计时器、信号控制机)制造商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 询价文件的购买时间 : 2013 年 10 月 11 日至 2013 年 10 月 17 日(工作日内)上午 9:00 —— 11:30 ,下午 14:30 —— 17:00 (北京时间),在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购买,询价文件工本费 100 元/份,文件售后不退。
(五) 响应保证金: 响应供应商必须在开标前以现金方式(密封,打包)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缴交响应保证金: 人民币1000元整; 否则响应无效。
(六) 响应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 2013 年 10 月 18 日 10:00 (北京时间),开标地点: 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信丰县迎宾大道文化艺术中心后栋三楼),届时请响应供应商的法人/经营者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开标会。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七)联系方法:有关此次询价采购事宜,可按以下联系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信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 址: 信丰县嘉定镇迎宾大道191号
联 系 人: 胡先生
联系电话: 0797-3331333
代理机构: 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信丰县迎宾大道文化艺术中心后栋三楼
联 系 人: 刘小冰
电 话: 0797-3397112
邮 编: 341600
电子函件: xfxdztb@126.com
开 户 行: 中国工商银行信丰县支行
户 名: 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 1510 2012 0900 0025 842
网 址: www.jxzfcg.gov.cn、www.gzzfcg.gov.cn
感谢贵公司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
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