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JSA1326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慈东滨海方淞线与海丰北路、慈东北大道与灵绪路交叉口电子警察工程己由慈发改慈东审批[2013]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慈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建设资金来自 慈东滨海区管理委员会自筹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材料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慈溪市 规模及合同估算价:2个路口高清卡口型电子警察和中心设备,约64万元。 计划工期:90日历天(安装60天,试运行30天)
质量要求:按国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招标范围:方淞线与海丰北路叉口、慈东北大道与灵绪路交叉口二个路口高清卡口型电子警察和中心设备安装、调试及运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
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完成过 “视频检测高清卡口型电子警察系统”工程业绩的企业,且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3投标无效情形。 [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或已完工工程用户单位证明),合同内容须有明确的设备清单,如无设备清单则需提供原设计文件证明。]。
2)投标人须有能力在慈溪市提供长期服务,并须能为用户进行使用培训,软硬件的维护及升级等工作。
3.2项目管理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一名。
4.投标申请方式、时间
网上投标申请:投标单位进入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cixi.gov.cn)工程建设电子化招投标登录系统中进行投标申请,投标申请前须进行投标人注册并办理“慈溪市公共资源有形市场交易证”。公告发布即可进行投标申请,投标申请截止时间至2013年10月12日下午17时30分,已投标申请的单位才能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下载地址: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cixi.gov.cn)工程建设电子化招投标登录系统。招标资料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电子招标资料与备案的纸质招标资料具有同等效力。招标资料每套售价50元,在开标时收取,售后不退,窗口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6.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1万元,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入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保证金专户,到账截止时间 2013 年 10月 24日下午17时前。同时投标保证金缴纳单备注栏及用途栏中注明: JSA13268 。(为使投标单位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信息与投标申请人信息相符,请各投标单位采用网银(不能走同城)或电汇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收 款 人: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宁波慈溪支行
账 号:7336210182600034034
7.其他说明
7.1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7.2 本次工程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8.招标(代理)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慈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弘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慈溪市南二环东路1408 地 址: 古塘街道青少年宫北路1288号
联系人: 张静波 联 系 人: 许建钶
电 话: 0574-63331545 电 话: 0574-63976705
传 真: 0574-63331471 传 真: 0574-639767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