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环保科技产业园交通设施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环保科技产业园交通设施整治工程已由长沙市雨花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雨花改投发[2013]00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湖南环保科技产业园开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湖南环保科技产业园管委会筹措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
2.1 项目名称:湖南环保科技产业园交通设施整治工程;
2.2 建设地点与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312.93万元,建设地点为雨花区环保科技产业园园内,主要建设内容是对相关的道路交通信号灯进行维修改善,对部分路新增交通电子警察,本次道路交通信号灯整治工程包含两部分内容:一是已建成道路路口中,有部分的交通信号灯已损坏。为不影响正常交通运行,急需对相关交通信号灯进行维修完善,二是需要对叁个交通量比较大的路口新增交通电子警察设施;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2.4 招标范围:对相关的道路交通信号灯进行维修改善,对部分路新增交通电子警察,本次道路交通信号灯整治工程(具体的范围和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5 资金来源:湖南环保科技产业园管委会筹措专项资金;
2.6 质量标准:合格;
2.7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8 保修承诺: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
2.9 工程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
三、资格合格条件要求:
1、 应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信誉较好,省外企业在长沙市设立分公司并工商注册3年以上,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其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符,且无在建工程。
3、 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 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 。
4、 本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为: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共5人,且均无在建工程, 由投标人提供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的承诺,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
5、 长沙市以外的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场处窗口(咨询电话:0731-88665274)办理《入长施工登记证》。若其中标,中标后其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到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理备案手续。其他相关手续按长住建发[2011]312号《长沙市入长建筑企业管理与服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
6、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本公告发布后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本公告发布后拟任该项目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本项目不接受法定代表人、企业技术负责人担任关键岗位人员。
7、 企业诚信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或重大质量、安全、信誉等方面的问题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8、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陆万元整(人民币)
2、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专用帐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
3、 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含) 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4、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注:投标人必须在银行进帐单的用途栏(备注栏)注明:“湖南环保科技产业园交通设施整治工程”,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9 月 24 日至 2013 年 10 月 20 日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和雨花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等,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六、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 2013 年 9 月 28 日 (含)17:00时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中提出,过期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2.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和雨花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3 年 10 月 21 日上午9:00时整 。
2、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开标室,具体标室见大厅大屏幕。
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www.csggzy.gov.cn
《雨花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yuhua.gov.cn/
九、根据长发改【2013】197号文精神,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评审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无相关信息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具体入库程序请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未涉及的投标人信息,则以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料为准。
入库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