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福路石龙社区路口开设及交通设施改造项目已由重庆市九龙坡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 机关名称)以九龙坡发改委投[2013]141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龙九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九龙坡区市政园林局,重庆市九龙坡区公安分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筹措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华福路石龙社区路口。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工程规模:工程包括道路中分带开口改造,交叉口渠化,新建路缘石,人行过街路口封闭并恢复中分带,以及建设完善交通标志线、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等。
项目总投资:估算约135万元。
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工程建安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近_3_年有与招标项目在结构形式、使用功能相同或相似及建设规模_150_万元及以上的_1_个项目业绩,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外地入渝企业须在渝设有注册分公司(已注册三年及以上),同时具备有效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现场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_年 9 月10_日起,在九龙坡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www.cqjlpggzyzhjy.gov.cn/cqjl/)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_500_元(含招标文件的所有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_2013_年_9_月30日__11__时,九龙坡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质疑时间
_2013_年_9_月_14_日__17_时前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质疑,在九龙坡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www.cqjlpggzyzhjy.gov.cn/cqjl/)上匿名提出,过期不再受理质疑。
7.答疑时间
_2013年_9_月_16_日17时前在九龙坡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www.cqjlpggzyzhjy.gov.cn/cqjl/)上予以答疑或澄清,不管投标人是否下载,都视为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澄清内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九龙坡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重庆龙九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九龙坡区 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260号
联系人: 陈老师 联系人:龙先生
电话: 68453599 电话: 023-89001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