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众志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接受委托,就 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所需车载动态违法取证系统 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择优选择投标人,欢迎符合本次招标文件要求的、具有相关资格资质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招标人: 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二、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济南众志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三、招标项目名称、编号
1 、项目名称:车载动态违法取证系统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ZZTA-2013-033
四、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所需车载动态违法取证系统采购项目,采购内容为车载移动抓拍系统设备10套及服务器1台。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负责对货物进行安装调试,达到正常运行使用效果后方可验收。本项目不分包,投标人须对采购内容全部响应,不得部分或分解后进行响应。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具备的条件外,并具备以下资格:
1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 、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均已按时进行企业年检;
3 、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 、投标人须是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投标人必须具有强大的技术实力和稳定的人员,能够长期提供项目所需技术支持和服务,具备快速响应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5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原件;
6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类似供应业绩并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及措施。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0年1月1日起至今)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记录;
7 、投标人在201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国内车载移动抓拍系统项目,且合同采购总量在10套以上(含10套),报名时须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原件备查;
8 、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和业绩情况均真实有效,否则由报价单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损失;
9 、向招标代理机构领取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登记备案名称必需与报价单位名称一致);
10 、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报价。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9月3日—2013年9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泰安农业机械科学研究所东三楼305室(南关大街215号)
招标文件费用:300元/份,来人获取,售后不退。
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证件原件1套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套:
1 、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5、代理商还须提供生厂产家针对本项目授权书;6、业绩合同。
七、本项目联系人: 梁亮
电 话:0538-2186567、 13605385118
监督单位:泰安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