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涪陵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已由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涪发改委发〔2016〕52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涪陵区公安局,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和区财政资金,现对该项目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重庆市涪陵区
2.2项目概况:本项目初步设计包括涪陵区27个乡镇和街道办事处的数据资源系统、基础支撑、基础网络、前端感知系统、信息安全系统、综合监控管理系统、社会单位视频监控联网整合等,工程总投资约5000万元。
2.3初设费用:约50万元
2.4招标范围:1、系统建设方案设计(包括数据资源系统、基础支撑、基础网络、前端感知系统、信息安全系统、综合监控管理系统);2、社会单位点位统计接入;3、网络设计。
2.5设计周期: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具备国家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电子通信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22013年12月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承担过公安视频监控类项目或智能化初步设计(含设计)的合同额40万元以上设计业绩。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21日起,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ggzy.cn)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ggzy.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000元(含图纸等电子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招标文件为准,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时间以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挂钟时间为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和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23-72804810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吉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23-68619675
2016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