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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主城区视频监控系统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招标

  • 2016-05-19 16:03:36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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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主城区视频监控系统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重庆市交通委员会以渝交委科[2016]9号文批准同意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级专项资金,招标人为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的基本情况
     
      

    拟招标采购

    标的物名称

    规格型号

    (技术要求)

    计量

    单位

    采购

    数量

    项目完成时间

    交货地点

    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主城区视频监控系统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

    具体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技术标准和要求

    技术标准和要求

    计划开工时间:2016年6月。

    合同签订60日内完成全部设备的安装、调试及网络联调,60日内全部设备达到初验资格

    项目施工现场招标人指定地点

    注:(1)上述拟招标采购的标的物应作为一个标包予以对待,投标人不得对其进行拆分后予以投标;

    (2)上述标的物的具体规格型号与技术参数、配置等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相应内容;

    (3)上述拟招标采购数量仅作为本次招标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最终结算数量以经招标人实际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

    (4)上述拟招标采购标的物相关技术标准及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中所附 <表9.1> 。

     
      2.2项目的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中标人需完成从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主城区视频监控系统的采购供应、系统安装调试直至整个系统验收合格并交付招标人使用及售后维保服务所涵盖的全部各项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完成该项目所涉及的各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主城区视频监控系统的采购供应、物流运输及实物标的现场验收交付工作;
     
      (2)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整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主城区视频监控系统的安装调试、系统集成、局部综合布线、与原系统的互联互通兼容稳定运行,并最终通过招标人组织的系统测试与验收交付;
     
      (3)须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与使用指导以确保整个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4)须提供保障本次采购设备正常运行的足够数量的备品备件以及系统运行所需的售后维保服务工作。
     
      注: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相应内容。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1.2若投标人系外地注册企业,须在重庆本地设有固定的长期服务机构(该机构是经投标人合法授权,准予在渝合法开展并包括投标产品在内的长期服务机构)或提交在重庆本地设置固定的服务机构承诺函。
     
      3.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1.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证明);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3.2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不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从2016年5月19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6月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投标人可登录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http://www.cqzb.com/)网站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含答疑、补遗)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投标人是否下载,均视为已知晓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和有关事宜。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此费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5.招标质疑与答疑时间
     
      5.1质疑时间: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进行澄清时,应于2016年5月23日12:00时(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cqzb.com)网上“我要提问”栏目匿名提问。
     
      5.2招标答疑时间:招标人在2016年5月24日17:00时(北京时间)前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回答,将在《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cqzb.com)网上“答疑补疑”栏目作出答复,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5.3无论投标人是否在《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cqzb.com)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答疑内容和补充内容,招标人和招标机代理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全部答疑内容和补充内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6年6月8日14:00时至14:30时(北京时间)接受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6月8日14:30时(北京时间);
     
      6.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具体开标厅详见一楼大厅当天公示牌。
     
      6.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交通委员会网站》、《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
     
      联系人:黄钊
     
      电话:(023)89186577
     
      传真:(023)89183031
     
      地址:北部新区星光大道16号财富中心财富园2号楼C栋
     
      招标代理人:重庆渝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协信星光天地4栋10-6号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23)67721286
     
      传真:(023)67721308
     
      2016年5月18日
  • 关键字: 重庆市 视频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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