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海珠区社会治安视频监控中心的委托,对广州市海珠区社会治安与城市管理智能化视频系统升级改造(二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QS1601FG11044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社会治安与城市管理智能化视频系统升级改造(二期)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0749093.00元
四、采购数量:300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内容:广州市海珠区社会治安与城市管理智能化视频系统升级改造(二期)项目。本招标文件列出的所有系统都由投标人首先按采购人的要求建设,项目采用租赁方式,建设完成后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租用,租赁期5年,建设内容主要包括:
1)211个前端视频采集点的高清化改造,包括前端设备、传输网络、后端系统和视频联网的升级改造及维护工作;
2)完成海珠区部分城中村高清视频的联网接入辖区派出所的链路建设(涉及15个社区和6个派出所,每个社区2芯光缆),配置百兆传输链路。
(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前完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上的供应商注册工作。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必须具有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一级资格证书或者备案证明。
4.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登记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报名资料如下:(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2)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文件(原件,版本从http://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3)供应商注册当地的人民检察院本年度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4)供应商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版本从http://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5)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6)报名登记表(版本从http://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7)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12月26日至2017年1月15日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月16日14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十、开标时间:2017年1月16日14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12月26日至2016年12月30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海珠区社会治安视频监控中心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社会治安视频监控中心
联系人:--联系电话:--------
传真:--------邮编:------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
联系人:林小姐联系电话:020-83812782
传真:020-83812783邮编:51005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林小姐联系电话:020-838127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