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符合本次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标书编号:YZZC―(2016)公字第69号。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名称:江苏扬中经济开发区智慧安防工程
2、主要采购需求:本项目包含31套智能交通信号系统、16套智能高清卡口、35套卡口型电子警察系统、378套智能枪球联动系统、10套智能交通诱导系统、3套高空?望系统、141智能语音播报系统,详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3、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8500万元整。
4、付款方式:项目全部实施结束并通过验收后付至合同价款的25%;同时退还履约保证金;余款75%在无质量问题且履约情况完全符合投标文件的服务承诺的前提下五年内按每年15%分期支付。
5、工期:120个日历日。
二、投标人应具备资质条件:
1、具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进入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条件;
2、必须遵守国家、江苏省、扬中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3、廉政查询资料:企业和项目负责人提供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网上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步骤:直接点击http://218.94.117.252:12301/,进入查询申请页面;仔细阅读查询须知;按自己实际情况正确选择申请类别(单位申请和个人申请);按照页面要求填写查询申请资料,并上传相应的照片;输入验证码,勾选验证码下面一行红字前面的方格;申请用途勾选“其他”点击提交即可。如有疑问请致电:88226456或加群号:457782065;
4、具有本项目建设必备条件和售后服务能力(营业执照复印件);
5、工商注册所在地税务部门或社保部门提供的企业纳税和社保缴费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近6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费和缴税的证明);
6、投标人必须是江苏省公安厅《关于公布全省道路监控网“3?20”工程前端系统设备12家中标供应商名单的通知》(苏公厅[2010]650号)文件中列明的中标供应商;
7、投标人拟参加本项目建设的项目经理,应为本企业职工,具备工信部颁发的项目经理资质且无在建项目(提供与投标人签定的劳动合同、工商注册所在地社保部门开具的近一年内的个人账户查询单及前述相关资质证书和无在建工程承诺函)
8、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法、时间
此次招标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yzggzy.cn)进行网上供应商注册,注册审核通过后进入扬中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和设备清单附件(只需注册一次,以前已注册并已审核通过的无需再注册)。未在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网上报名的投标人不得领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注:供应商注册操作具体细则请登录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办事指南专区下载供应商操作指南文件查阅)。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2、招标文件开始获取时间:2016年10月28日---11月4日。
3、招标文件获取方法:投标人通过网上注册,审核通过后,进入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四、现场勘察要求
投标人应指派相关人员于2016年11月10日上午9:30到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统一组织的现场勘察活动和标前答疑会,如有疑问应在会上以书面形式提请采购人予以澄清,若未提出,今后出现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采购人及招标人概不负责,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未在现场答疑会签到表上签字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未参加的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和后果。
现场勘察联系人:王仲联系电话:13510098677
五、投标、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7日9:00时
2、开标时间:2016年11月17日9:00时
3、投标、开标地点: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4、投标有效期:开标后10天。
六、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在投标前交纳人民币90万元投标保证金给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户名: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扬中市建行营业部。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江苏扬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傅法新
联系方式:18905286456
联系人:王仲
联系方式:13510098677
采购代理机构: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吴慧秀
电话:0511-88358235
传真:0511-88358235
备注:
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因故不参加本次投标的,请在投标响应截止日前一天,以书面形式致函至我中心,否则将按《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