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受长沙市公安局的委托,对”天网工程“(三期)建设与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1、采购项目的名称:”天网工程“(三期)建设与服务
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
1.1、项目名称:”天网工程“(三期)建设与服务
1.2、项目标段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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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 |
总价(元) |
| 1 |
长沙市“天网工程”(三期)建设与服务 |
440161500 |
1.3、项目其他情况说明:
品目一:芙蓉区“天网工程”(三期)建设与服务采购品目二:天心区“天网工程”(三期)建设与服务采购品目三:岳麓区“天网工程”(三期)建设与服务采购品目四:开福区“天网工程”(三期)建设与服务采购品目五:雨花区“天网工程”(三期)建设与服务采购品目六:高新区“天网工程”(三期)建设与服务采购品目七:长沙县“天网工程”(三期)建设与服务采购品目八:望城区“天网工程”(三期)建设与服务采购品目九:浏阳市“天网工程”(三期)建设与服务采购品目十:宁乡县“天网工程”(三期)建设与服务采购品目十一:各区县(市)“天网工程”管控平台升级改造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作为一个整体投标,不得仅对某一个品目或部分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内容。
2、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编号:CSCG-201608290016
委托代理编号:GLTC-2016HN388
3、项目预算(元):440161500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3)法人投标,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非法人投标,则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2016年5、6、7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4)提供2013-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4.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无
5、招标文件获取:
5.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
5.2、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5.3、招标文件的纸质和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截止:年月日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6.2、开标时间:年月日时。
6.3、开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6.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7、投标保证金:
7.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如下:
人民币600万元
7.2、缴纳时间:年月日时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7.3、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足额缴入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账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
7.4、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
7.4.1、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公告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标示,获取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注明的子账号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7.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缴纳,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缴纳。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方缴纳。
7.4.3、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7.4.4、对项目本次招标出现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原缴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投标人需按规定重新下载《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并缴纳投标保证金。
7.5、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8、公告期限:
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5个工作日)。
9、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长沙市公安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
电话:89834541电话:0731-85177561、85177562
地址:解放西路140号地址:长沙市天心区蔡锷南路天辰腾达商务大厦603号
联系人:彭滔联系人:倪超、余屹、周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