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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2016年平安城市报警监控及卡口建设项目公告 1977万

  • 2016-08-24 16:3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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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2016年平安城市报警监控及卡口建设项目经昆明市呈贡区财政局批准,并办理了相关政府采购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受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的委托,对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2016年平安城市报警监控及卡口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1.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1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位于昆明市呈贡区行政辖区,本项目辖区范围内的城关派出所、龙街派出所、吴家营派出所、石龙湖派出所、雨花派出所、乌龙派出所、白龙潭派出所安装新建星光级高清视频监控系统。目前呈贡分局共有1270路已经建成的高清平安城市监控系统,本期项目重点在前期已经建城1270路高清基础上新建安装300路高清星光级视频监控系统前后端设备、新建50路机动车卡口抓拍系统前后端设备,扩充卡口系统存储平台。新建摄像机必须为200万像素以上的超星光级高清监控摄像机前端,含光端机、立杆、监控标识牌、辅材等,含高清存储监控系统后端相关设备,存储周期不得低于31天,本项目建成后必须确保能接入之前已建成的平台,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必须实现无缝对接,具体设计方案由中标公司提供。300路星光级视频监控系统建成后通过验收之日为起租之日,一次性采购设备通过验收之日为正式投入使用之日。本项目由租赁部份及一次性采购部份构成。
     
      ①视频共享平台
     
      在呈贡分局视频专网与公安信息网上采用“双网双平台”部署方式,共享平台部署在视频专网,汇聚视频专网的视频、卡口、闯红灯抓拍等各类图像资源以及汇接社会图像资源。联网平台部署在公安信息网,与共享平台通过安全边界接入系统、防火墙系统、安全接入平台对接,同时联网平台通过公安信息网与上级公安信息网联网平台级联,实现公安信息网内各信息系统之间的视频图像资源共享,实现与昆明市社区视频专网平台无缝对接共享、实现与昆明市公安局视频监控联网平台共享、云南省公安厅视频监控联网平台共享。
     
      ②智能实战图侦平台
     
      智能实战图侦平台部署在公安信息网,通过与联网平台对接获取监控、卡口、电警等各类视频图像资源。实战平台面向公安治安、刑侦、交警等各警种实战业务,为公安实战提供重要的方法和作战工具,实战平台部署有独立的中心服务器、数据库及各类智能化服务器集群,供公安实战应用时使用。另外,实战平台还设置有视频图像信息库,对案件涉及到的视频图像信息进行长期永久性的集中存储,集中存储空间不得低于200T,并实现多路视频摘要功能。
     
      ③运维网管平台
     
      运维平台部署在视频专网,统一对系统设备、业务、视频质量进行综合监控与管理,及时有效发现系统中潜在风险和存在的问题,对故障设备及时上报、启动维修工作流程,最大限度保证系统、设备正常运行,确保视频图像资源的完好率,能正常显示在线摄像机情况,不正确工作摄像机情况,以及在线率形式显示。保障联网共享平台、智能实战图侦平台各项业务能够持续稳定运行。
     
      ④PGIS平台
     
      中标公司必须针对呈贡区实际情况专门开发呈贡辖区GIS平台以公安信息网络为基础,以警用电子地图为核心,以地理信息技术为支撑,将呈贡区视频监控系统所有已经建成监控点位、卡口点位、闯红灯抓拍点位以GIS形式显示在地图上,实现地图上动态显示,且能在地图上显示实时图像及录像回放,支持框选,圈选等多种显示方式,显示辖区内的公安专用监控及社会面监控,实际情况,以便服务于公安业务管理、信息共享和决策支持的可视化为目标的重要信息化基础设施,建成地理信息技术与公安信息系统相结合,有效地拉动公安信息整合、信息共享、提升公安信息化应用水平。
     
      1.1.2租赁建设项目部分由300路星光级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前后端设备组成;一次性出资采购部分由50路机动车卡口抓拍系统前端、后端设备及卡口系统扩容配套设备构成。
     
      租赁设备、一次性出资采购的设备具体要求为:
     
      A、租赁设备、一次性采购设备包含:300路星光级高清监控、50套机动车卡口抓拍系统前、后端设备清单中的设备采购、安装及维护;
     
      B、分局指挥中心、城关派出所、龙街派出所、吴家营派出所、石龙湖派出所、雨花派出所、乌龙派出所、白龙潭派出所前后端设备的采购及安装及维护;
     
      C、300路前端设备供电和安装;(投标人须提供300路电表并安装)
     
      D、300路高清摄相机、50路卡口5年日常使用电费支付;
     
      E、7个派出所至分局中心G-PON电信运营商光纤链路租费;
     
      F、300路高清摄相机前端至派出所G-PON光纤及设备链路租费。50路卡口前端至分局12楼大厅裸纤及两端光交换设备及链路租费,采购包括300条前端摄像机至派出所光纤链路及网络设备、7个派出所、交警大队、禁毒大队、特警中队、至分局12楼G-PON光纤链路两端网络设备及租费;
     
      G、设备维护、维修、更换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H、政府采购报价形式以总价包干(包工、包料形式)报价,分为租赁部分及一次性出资采购部分,300路摄像机前后端设备,50路卡口前后端设备,此费用包括了以上A-H项的全部费用;
     
      I、呈贡公安分局根据中标结果租赁部分逐年支付租费;一次性出资采购设备费用通过验收后扣除质保金部分,其余部分一次性支付,一次性出资采购的设备质保期不得少于三年,三年内不再支付任何其它费用;
     
      J、具体设备内容详见设备清单;
     
      K、租赁设备的质保期与合同周期同步。
     
      1.1.3项目基本要求
     
      G-PON光缆网络设备安装调试、前端摄像机、立杆、电源、防雷、防护箱、电表、标志牌、安装维护、派出所中心、分局指挥中心等所有设备由中标人负责建设,本次系统建设需具备总接入数不低于5000路高清视频的能力;已建成的其他公司设备由本项目中标单位负责整合。
     
      中标人负责光缆、前端摄像机、相关网络设备、立杆、电源、防雷、标牌、防护箱、电表的采购及安装;7个派出所、分局指挥中心后端设备(含视频综合管理平台及相关设备、一体化综合监控管理平台及相关设备、流媒体转发一体化平台及相关设备、智能运维一体化管理平台及相关设备、电子地图服务器平台及相关设备、智能实战平台及相关设备、视频浓缩检索服务器平台及相关设备)软件、硬件的集成及安装,用于组建本期昆明市呈贡区300路星光级高清城市报警及监控系统及一次性出资建设的50路机动车卡口抓拍系统前后端设备及裸光纤链路组成本建设项目。原建设的光纤链路、中心设备产权归原中标公司及合作方运营商所有。本项目新建300路前、后端摄像机、灯杆、电源线、防雷器设备及派出所、分局中心设备产权归中标方所有。一次性出资建设的50路卡口及中心设备产权为呈贡区公安分局所有,中标方负责所采购设备的安装、调试、校准、系统的集成、功能及用途及后期上级要求的扩展,中标单位必须无条件配合招标人。
     
      中标人安装、调试的所有建设项目必须满足招标人实际需求,并符合昆明市公安局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技术要求和规范,否则无条件整改,直至达到相关规范和要求为止。
     
      本项目工程在呈贡区管辖规范内新建300路星光级高清治安监控(具体地点以实际点位为准,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组织,我局不组织投标人踏勘),其中:机房存储设备分别建于前端摄像机所在辖区的派出所,视频存储及传输、控制为新建设备,每路高清摄像机视频存储周期不得低于31天,每路卡口设备存储周期视频不低于31天,拍抓照片存储时间不低于365天,控制部分采用综合平台且与呈贡区公安已建成的卡口车辆抓拍系统、已建成的视频监控系统、闯红灯抓拍系统进行无缝对接,相关系统设备由中标人负责建设,各派出所搭建系统设备配置明细,根据招标人确认接入的监控点数分配。视频监控前端设备到派出所中心,派出所到呈贡公安分局指挥中心为G-PON光缆连接,卡口前端至分局12楼裸光纤链路。包括上述涉及的机房设备、光缆线路、前、后端设备及网络设备由中标人按照国标相关行业标准、公安部、云南省、昆明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技术规范、昆明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实施方案及昆明市公安局其它相关文件标准统一建设。中标人负责提供光纤线路资源及设备将300路高清摄像机连接至所属地的派出所监控中心和分局指挥中心,50路卡口系统前端抓拍主机连接至分局中心平台和市公安局卡口平台及云南省公安厅卡口抓拍平台,同时级联至上级公安机关平台,并对招标人原有监控系统进行整合,实现互联互通、并存共享。
     
      1.2项目名称: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2016年城市报警监控及卡口建设项目
     
      1.3招标编号:YNTTCG2016588
     
      1.4项目地点:昆明市呈贡区行政辖区范围(具体地点以实际点位为准)
     
      1.5项目完成期及质保期要求:
     
      项目完成时间:中标人必须于2016年12月31日前将系统全部建成并顺利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逾期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中标方违约未按时正常交付使用的违约金5万元起,每延期1天,违约金10000元/天以累计方式计算。该系统建成后中标人必须确保星光级高清摄像机正常运行接入率每月不得低于95%,日在线率不低于95%,否则每降低一个百分点,违约金为低于95%的部分路数按租金的150%扣除,以月平均上线率为标准,从租赁费或设备质保金中扣除。
     
      此次项目设备质保期:租赁设备的质保期与合同周期同步;一次性出资采购的设备质保期不得少于三年。
     
      1.6招标范围为:
     
      投标人须完成7个派出所(城关、雨花、吴家营、龙街、石龙湖、乌龙、白龙潭派出所)高清城市报警监控系统的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等全部工作(前端设备及后台存储设备)以及新建50套机动车卡口抓拍系统前后设备及卡口平台设备扩容的采购及安装调试等全部工作。
     
      (1)设备清单:(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2)采购总预算:19770160元。
     
      (3)服务期:五年;
     
      (4)项目终验前需提供经云南省电子产品检验院系统检测合格并提供报告。
     
      1.7交付使用期:2016年12月31日前,包括:设备安装调试、系统集成、试运行、通过验收的时间。
     
      1.8交货地点:用户方指定地点。
     
      1.9本项目必须整体投标,整体中标,不得拆项、漏项。
     
      2、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提供2015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已经包涵三个财务状况表,即资产负债,损益,利润表);需提交2016年至投标截至日之前任意三个月社保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
     
      (3)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业务种类为安防监控)、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
     
      (4)省外企业参加投标,须具有《云南省省外企业入滇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书》或《入滇企业信息登记表》。为确保及时提供本次采购货物的备件紧急服务和本地化技术服务,省外企业须在云南设有分公司,并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原件。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质检员、专职安全员必须为入滇备案人员并提交证书及由分公司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连续壹年以上的社保缴费凭证。
     
      (5)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承担其它在建项目。
     
      (6)投标人所投主要产品需要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7)要求投标人完成新建项目与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现有平安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的整合及升级,使整体系统无缝对接,并满足GB/T28181、GB50348、GA308等国家及部颁相关标准要求(三个标准包含了联网,技术规范,验收规范等要求)。并通过平台级联形式共享至上级公安机关,若成交后无法实现新系统与原系统无缝对接的,由中标方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及经济损失,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保证金及廉政保证金
     
      投标人应向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缴纳200000.00元(大写:贰拾万元整)保证金,投标人需通过公司基本账户转账或网银缴纳保证金,拒绝私人账户汇款及银行存现。
     
      保证金及廉政保证金递交账户: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户名: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开户行:招商银行昆明霖雨路支行
     
      账号:871903277110505
     
      地址:昆明市霖雨路160号
     
      联系电话:0871-65886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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