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公告内容:
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2015年度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租用项目采购经相关部门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受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的委托,对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2015年度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租用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由公证处进行现场公证。
1、采购内容
1.1项目编号:YNTT201511757;
1.2采购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2015年度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租用项目;
(2)商品名称:(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3)资金情况:已落实;
(4)服务期:五年;
1.3交付使用期:签订合同后分批实施,每批实施120日历天,包括:设备安装调试、系统集成、试运行时间。
1.4交货地点:昆明市内(用户方指定地点)。
本包必须整体投标,整体中标,不得拆项、漏项。
2、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款: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近三年无违约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检察院出具的当月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须提供2015年至今连续三个月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凭证;
(2)2012年至2014年的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含财务报表及资产负债表)(并提供财务状况承诺、资信证明承诺);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同时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及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省外企业参加投标,须具有《云南省省外企业入滇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书》或《入滇企业信息登记表》。为确保及时提供本次采购货物的备件紧急服务和本地化技术服务,省外企业须在云南设有分公司,并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原件。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质检员、专职安全员必须为入滇备案人员并提交证书及由分公司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连续壹年以上的社保缴费凭证。
(5)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承担其它在建项目。
(6)若投标单位为非设备生产厂商时,投标人所投主要产品的制造厂家应在云南本地设有分公司,并出具制造商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技术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7)具备将本项目核心组网平台及视频监控平台有机整合、实现平滑扩容的能力和水平。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完成新建项目与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现有平安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的整合及升级,使整体系统无缝对接,并满足GB/T28181的国家相关标准。若成交后无法实现新系统与原系统无缝对接的,由中标方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及经济损失。
(8)以上资质在开标现场须提供原件供公证人员现场查验。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采购文件的获取:
2.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12-0115:44至2015-12-0815:44(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采购文件,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
2.2采购人不提供邮购采购文件服务。
3.投标文件的递交:
3.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12-2310:30。
3.2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现场递交光盘:地址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锦绣大街1号综合服务楼3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联系方式:
招标人: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
代理机构: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同德广场B区4单元501室
邮编:650032
联系人:杨思润
电话:0871-65895558
传真:0871-658955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