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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局2016年静海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程项目招标 1205万

  • 2016-05-17 09:24:58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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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天津市公安局图像侦查和技防监管总队(第十一处)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公安局图像侦查和技防监管总队(第十一处)2016年静海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程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图像侦查和技防监管总队(第十一处)2016年静海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程项目
     
      (二)项目编号:TGPC-2016-A-0180
     
      二、项目内容
     
      2016年静海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程1项。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项目预算
     
      预算12057970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投标人实质性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三级以上(含三级)或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三级以上(含三级)或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乙级以上(含乙级)或安防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电子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一级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一级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
     
      2.本地投标人须提供天津市公安局颁发的《天津市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企业备案登记证》,外地投标人须提供《进津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企业备案登记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产品实质性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依据“天津市视频监控摄像机技术规范”出具的具备高清视频监控功能的网络摄像机(含镜头)(检测报告中应包含第5-1、5-2、7、8、9项产品)的质量合格检验报告复印件(报告出具日期应为:2015年1月至今);
     
      2.若投标人所投前端存储采用外挂式存储方式的须提供外挂式存储的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质量合格检验报告复印件。
     
      3.投标人所投7寸球形防护罩(用于路段)、定制球形防护罩(用于路口杆体顶端)、高速顶载云台(用于路口杆体顶端)、高速顶载云台(用于路口杆臂)须具备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依据需求书中技术参数出具的质量合格检验报告复印件,提供报告复印件。(检验报告出具日期应为:2015年1月至今)。
     
      六、报名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时间、方式
     
      (一)报名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5月9日9:00至2016年5月19日17:00。
     
      (二)报名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的方式: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我要投标”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网址:http://www.tjgpc.gov.cn:7001/ZTBS/loginSupplier2.jsp),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CA数字证书。
     
      七、网上应答时间
     
      2016年5月9日9:00至2016年5月30日8:30,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我要投标”进行应答并提交(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CA数字证书,具体领取办法见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首页-机构证书办理流程,网址:http://www.tjca.org.cn)。
     
      八、投标截至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5月30日9:00至9:30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并签到(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CA数字证书)。
     
      (二)提交投标文件、签到和解密地点:在天津市丁字沽三号路23号天津市财经学校综合楼5楼。
     
      (三)开标解密时间:2016年5月30日9:30至9:45,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开标解密的投标为有效投标(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CA数字证书)。
     
      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应答提交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方被确认为有效投标。
     
      (四)网上开标公示时间:2016年5月30日9:45至12:00。
     
      (五)开标地点:天津市财经学校。
     
      九、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李响
     
      (二)联系电话:022-24538309
     
      十、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局图像侦查和技防监管总队(第十一处)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和平区鞍山道41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王智昊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22-27205111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
     
      (三)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网址、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300161
     
      网址:www.tjg?pc.gov.cn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电子投标网上应答帮助链接:http://www.tjgpc.gov.cn/Help/FAQList.aspx
     
      服务热线:
     
      1.供应商注册、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信息资源部电话:022-24538178
     
      2.网上应答技术支持电话:信息资源部电话:022-24538176
     
      3.采购文件咨询:招标部电话:022-24538309
     
      4.评标业务咨询:评标部电话:022-24538283
     
      5.质疑受理:采购执行与评估部电话:022-24538227
     
      十二、质疑方式: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三、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即自2016年5月10日起至2016年5月16日止。
     
      2016年5月9日
  • 关键字: 天津市 视频监控
  • 责任编辑:lisong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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