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
2.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技防网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四期扩容租赁采购项目
二、采购服务的说明和预算金额
1.采购服务的说明:我区将采取租赁方式建设1000个高清视频监控探头。为切实加强我区“技防网”体系建设,提升我区整体社会管理水平和维护社会治安稳定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2013年,我区已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安装了300个高清视频监控头;2015年年初我区又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安装了300个高清视频监控(2014年建设项目)。2015年8月份我区采取租赁方式进行建设200个高清视频监控和9处机动车号牌抓拍识别联网比对报警系统。2015年12月份,我区拟采取租赁方式进行建设1000个高清视频监控系统。
2.采购服务的预算金额:6000万元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2015年我分局将继续采取租赁方式再建设1000个高清视频监控探头,我们建议继续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中国电信集团系统集成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公司(以下简称“电信集团天津分公司”)进行建设。
一、上述项目作为原有项目的延续由中国电信集团系统集成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公司进行新项目的建设、维护和移交工作。
二、中国电信集团系统集成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公司,在2013年8月1日经河西区政府采购招标,中标了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技防网高清视频监控系统租赁项目(项目编号:HXGPC-2013-0510),该项目的租赁期限为60个月;2015年2月12日该公司以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成功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技防网高清视频监控系统二期扩容租赁项目(项目编号:HXGPC-2015-Z-0018),该项目的租赁期限为60个月;2015年8月5日该公司以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成功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技防网高清视频监控系统三期扩容租赁采购项目。目前,以上项目还处于租赁期,系统并未归天津市河西区政府所有,依然归属于中国电信集团系统集成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公司所有。
三、新建项目后台资源与原有项目后台资源需要融合使用,如果不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原有项目后台资源无法与新建项目进行融合,一是会为我区相关使用部门带来不便;二是会增加融合资金投入,会大幅增加视频承载网络的建设成本;三是因为承载网络不是一家所有,相应的网络对接会出现较大的争议。四是在对设施进行维修维护时会出现相互推诿扯皮等问题。
四是本项目时间紧、任务重,要求在120天内完成。
综上所述,我分局申请将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技防网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四期租赁扩容项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建设。
四.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唯一供应商名称:中国电信集团系统集成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公司
唯一供应商地址: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区兴化七支路9号
五.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此项不限制专业人员人数及工作单位,但专业人员应至少为项目相关专业副高级以上职称)
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技防网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四期扩容租赁采购项目是在河西分局一期工程、二期工程和三期工程基础上的延续工程,该项目一期建设由中国电信天津分公司承建,二期和三期建设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继续由该公司建设。自2013年8月运行以来,系统稳定性与易用性表现良好,用户对该公司的技术支持服务较为满意,因此用户希望在一期、二期和三期基础上扩大工程覆盖区域以适应当前工作需要。专家组在讨论后认为该系统四期扩容项目与一期、二期和三期工程具有密切相关性,若选取新的建设公司无疑会增加建设成本及维护成本,且与现有系统兼容性会出现问题。鉴于该项目时间紧、任务重,建议本项目继续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专业人员姓名:
门胜东天津师范大学教授
柳彩志天津师范大学高工
六、公示的期限
自2015年12月25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黄埔南路5号
联系人:何科
联系方式:23316366
2.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市河西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20号
联系人:徐女士阎女士
联系方式:23278227
3.财政部门:天津市河西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20号
联系人:南先生
联系方式:23278119
八、意见反馈方式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财政部门。
201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