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北辰区视频监控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编号:BCGP-2016-016)公开招标公告
受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委托,天津市北辰区政府采购中心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2016年北辰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程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2016年北辰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程项目
(二)项目编号:BCGP-2016-016
二、项目内容
第一包:北辰分局视频监控网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共计1084个摄像头。
第二包:北辰分局视频监控网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共计1030个摄像头。
第三包:北辰分局视频监控网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共计1044个摄像头。
第四包:北辰分局视频监控网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共计1050个摄像头。
第五包:北辰分局视频监控网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共计953个摄像头。
第六包:北辰分局视频监控网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共计50处卡口点位。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所投产品详细配置清单,该清单作为验收的依据。清单内容应包括详细配置及技术标准,并与交货时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说明书内容一致。
三、项目预算
第一包:2616.3万元。
第二包:2330.3万元。
第三包:2326万元。
第四包:2380.3万元。
第五包:2172万元。
第六包:1453.9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清单(最新期)。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实质性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备查)
2.投标人须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信息系统集成)壹级资质及安防工程企业壹级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
3.本地投标人须提供天津市公安局颁发的《天津市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企业备案登记证》,外地投标人须提供《进津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企业备案登记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4.负责本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机电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企业正式签订劳务合同人员。参加本项目的技术人员应不少于3人,上述3人均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以上人员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5.该投标人注册资金应不低于所投标段投资额0.3倍或实有资金不低于所投标段投资额0.3倍。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4年度财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等证明文件。若中标后经审查,财务审计报告作假将取消中标资格。
6.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7.投标人最多可以同时参与3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如果在两个或三个投标评分中都获得最高分,则投标人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标段中标。
8.投标人如租用网络运营商链路,必须为基础网络运营商、或具备增值业务的运营商。须提供投标人与本地网络运营商针对于本项目所投标段的合作协议或者授权证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产品实质性资格要求
1.第一至第五包投标人须提供法定检测机构依据“天津市视频监控摄像机技术规范”出具的具备高清视频监控功能摄像机(含镜头)的质量合格检验报告复印件;投标人所投视频监控系统平台操作软件,应能与“天津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网共享平台”实现对接,并须提供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检验报告复印件。
2.第六包投标人须提供法定检测机构依据“天津市技防网电子卡口技术规范”出具的具备机动车号牌卡口识别系统的质量合格检验报告复印件。投标人所投电子卡口系统平台操作软件,应能与“天津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网共享平台”实现对接,并须提供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检验报告复印件。
3.若投标人所投前端存储采用外挂式存储方式的须提供外挂式存储的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质量合格检验报告复印件。
4.投标人所投7寸球形防护罩(用于路段)、定制球形防护罩(用于路口)、高速顶载云台(用于路口杆臂)和高速顶载云台(用于路口杆体顶端)须提供具备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依据需求书中技术参数出具的质量合格检验报告复印件,提供报告复印件。
5.投标人所投中心视频及图片存储设备为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须提供所在清单页码,和产品所在页的复印件)
6.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主要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次项目的授权书;并承诺在交货时投标人就所投产品的合法供货渠道提供设备厂家的证明文件,经核实如投标人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为维护采购人合法权益,投标人要承担商品价值双倍的赔偿;同时,依据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追究其他责任,并连带追究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责任。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一)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6年4月18日-2016年4月22日,每天9:00-11:30;14: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北辰区北辰大厦1号楼1708室政府采购中心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授权代表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备注:如已报名投标人不能前来参标,应提前至少两天书面通知本中心。
(四)招标文件的售价:招标文件免费发放,为电子版
(五)由采购人组织进行现场踏勘。
踏勘现场时间:2016年4月26日上午8:30
踏勘现场集合地点:天津市北辰区工人俱乐部门口
踏勘现场联系人:高超
联系方式:13821775807
投标人参加踏勘现场须知:
1.投标人踏勘现场必须签到,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供采购人查验。
2.勘察现场时将为各单位发放该项目的工程建设《点位明细表》,请各单位在勘察现场时携带《保密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发放《点位明细表》。
3.因未能参加踏勘现场而带来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由其自理。
5.采购人在现场介绍项目情况时,应当公平、公正、客观。
6.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外,其他内容仅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天津市北辰区政府采购中心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七、投标截至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5月5日上午9:00
(二)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天津市北辰区北辰大厦1号楼1709室
(三)开标时间:2016年5月5日上午9:00
(四)开标地点:天津市北辰区北辰大厦1号楼1709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孙女士、刘女士
(二)联系电话:022-86949308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北辰道389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魏先生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13752000763
十、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北辰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北辰大厦1号楼1708室
(三)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86949308
邮政编码:300400
电子邮箱:bczczx@126.com
十一、质疑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北辰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北辰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即自2016年4月18日起至2016年4月22日止。
201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