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亿正招标有限公司受丰镇市公安局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二期建设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二期建设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丰财购准字(电子)[2016-GC—W004]号
采购文件编号:NMYZ-2016Z-0402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附件材料 |
|---|---|---|---|---|---|
| 1 | 视频综合管理平台3套;指挥中心系统1套;数据中心机房系统1套;治安卡口1处;道路监控150套;办公楼弱电系统1套;自建传输光缆及取电施工1项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10359326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一年的证明材料。
2、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壹级以上(含壹级)资质。
3、具有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及贰级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贰级以上资质。
4、具有省级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壹级资质或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颁发的安防工程企业壹级资质证书。
5、具有主要设备(55寸拼接单元、视频综合管理系统软件、前端监控相机、治安卡口相机)的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6年04月05日至2016年04月11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2:30—5:00时到内蒙古亿正招标有限公司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市民服务中心310室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
2、投标单位需提供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有证明材料并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注:以上所有资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无效。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04月26日下午3:00
投标地点:丰镇市公共交易中心开标室
开标时间:2016年04月26日下午3:00
开标地点:丰镇市公共交易中心开标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亿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赛罕区市民服务中心310室
邮政编码:010020
联系人:张佳
联系电话:0471-6921352
投标保证金账户
1.账户名称:内蒙古亿正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分行营业部呼伦南路支行
账号:15001706667052504686
采购单位名称:丰镇市公安局
地址:乌兰察布市丰镇市公安局
邮政编码:012000
联系人:王希平
联系电话:0474-3203000
--------------------------------------------------------------------------------
内蒙古亿正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04月0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