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天津临港经济区视频监控系统工程已由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临港经济区分中心以津滨临审批[2016]61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临港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39528300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市鑫森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津临港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
项目概况:天津临港经济区视频监控系统工程,总投资额3952.83万元,占地面积约8000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视频监控前端系统、传输系统、核心网络系统、管理平台建设、设备安装及现有视频信号接入等。 |
| 2.2 |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临港经济区 |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天津临港经济区视频监控系统工程,总投资额3952.83万元,占地面积约8000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视频监控前端系统、传输系统、核心网络系统、管理平台建设、设备安装及现有视频信号接入等。中标单位需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服务及竣工验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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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
工期要求:2016年05月23日 至 2016年06月23日 |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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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设计综合类甲级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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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
| 3.3 |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信息登记卡或进津备案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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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投标报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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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
| 4.1 |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
| 4.2 |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信息登记卡或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
| 4.3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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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 5.1 |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03月3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
| 5.2 |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6 年 3 月 25 日 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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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6.1 |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
| 6.2 |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04月01日至2016年04月0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 0 分 至 12 时 0 分, 下午13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天津市滨海新区津塘公路4832号(津湾酒店院内)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
| 6.3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无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
| 6.4 |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邮寄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邮寄日内寄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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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单位:天津临港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刘宏伟(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海滨大道2669号
邮政编码:300452联系人:李晓津电话:66622138
传 真:66622138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鑫森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毓秀(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津塘公路4832号(津湾酒店院内)
邮政编码:300454联系人:袁冬玲电话:66701321
传 真:66701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