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深圳市罗湖区政府采购中心就罗湖区电子防控视频监控系统项目设计咨询服务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LHCG2016098330
2.项目名称:罗湖区电子防控视频监控系统项目设计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3.招标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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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条目流水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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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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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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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明细清单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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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91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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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电子防控视频监控系统项目设计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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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长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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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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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标书获得方法:
供应商在深圳政府采购网(www.cgzx.sz.gov.cn)登记并经审核成为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注册供应商后,于2016年3月1日17:00至2016年3月14日9:30期间从深圳市罗湖区政府采购网站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并进行投标响应。供应商登记注册手续详见深圳政府采购网。
5.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必须先行注册为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具有合法的经营范围和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电子或通信专业工程咨询甲级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3)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壹级资质,如该资质证书为除广东省外的其它省、直辖市、自治区颁发,则需在广东省公安厅备案(须提供广东省公安厅技防办颁发的资质证书扫描件;或除广东省外的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颁发的资质证书及在广东省公安厅备案的相应等级资格备案证扫描件);
(4)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5)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每位成员必须至少满足以上资质第(2)、(3)项要求的其中一项,且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能超过2家。
6.答疑事项:2016年3月10日9:30前将对标书的疑问在网上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2016年3月12日前将集中答疑结果以网上公布方式告知各投标供应商。
7.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具体操作为已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登录“深圳市罗湖区政府采购网”,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8.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3月15日9:30。
9.开标时间和地点:2016年3月15日9:30。
罗湖区湖贝路1030号(原区委大院)六楼评标室
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市罗湖区政府采购网”,用“应标管理→浏览投标一览表”功能点查询开标情况。
10.技术支持:如有任何疑问,请与我们联系:
(1)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网络技术支持咨询:0755-839481000755-83948102
(2)罗湖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详细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湖贝路1030号6楼服务大厅
邮政编码:518001
传真电话:0755-82255111
联系电话:0755-82201873
深圳市罗湖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