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社会治安数字化视频项目进行社会资本征集资格预审,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菏泽市社会治安数字化视频项目
项目编号:HCFWS2015-008
二、项目授权主体:菏泽市人民政府
三、项目实施机构:菏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四、采购条件:
为落实山东省交通建设要求,适应菏泽市交通发展新形式,经菏泽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采用PPP模式对“菏泽市社会治安数字化视频项目”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社会资本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主体进行采购,诚邀有兴趣的社会资本方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五、项目概况:
1.项目地址:山东省菏泽市
2.项目概况:
建设内容主要包含以下五部分:
一是菏泽城市公共视频共享服务平台系统,包括菏泽城市公共视频共享服务平台(含城市一级视频汇聚平台和公安交通智能云平台)、城市公共视频专网、340套高清卡口系统(国道、省道、主要县乡道和市城区)、市城区95个高点视频监控、90套公路高清视频监控系统、50套LED公路交通诱导系统、600套移动警务系统升级;
二是菏泽市高速公路智能交通安全防控系统,包括1套菏泽市高速公路智能交通安全管理应用平台、440套高速公路高清智能监控系统(其中高点监控95套,高清球机监控345套)、102套高速公路高清卡口系统(包含主线卡口74套(附带LED诱导屏和高音喇叭)、服务区卡口28套、17套高速公路应急车道抓拍系统、155套LED可变诱导系统、21套高速公路收费站拦截卡口系统、36公里雾天防撞系统、37套气象监测可变限速抓拍系统、交通执法站点31处、高速指挥中心建设、高速全程供电供网等;
三是菏泽市城区智能交通系统,包括指挥调度平台、200个路口交通信号控制系统(每个路口4套)、200个路口电警兼卡口(每个路口4套)、200个路口高清监控系统(每个路口4套)、30套LED可变诱导系统、城市60公里护栏、市区道路标线、800套指路标志等;
四是菏泽市县区智能交通系统,包括120个路口交通信号控制系统(每个路口4套)、120个路口电警兼卡口(每个路口4套)、120个路口高清监控系统(每个路口4套)及所涉及的道路标线和960套指路标志;
五是菏泽市32个县区之间执法站点建设。
3.项目投资:该项目概算总投资约人民币捌亿零玖佰壹拾叁万柒仟捌佰元(¥809,137,800)。最终以实际发生并经菏泽市审计局审计认定的金额为准。
六、合作模式:
1.运作模式:BOT模式。
2.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15年以上,以竞争性磋商达成的最终合作期限为准。
七、申请人资格要求:
1.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资格预审申请人需具备系统集成壹级和安防壹级资质,或者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壹级工程资质。
3.企业业绩:资格预审申请人5年内承担过单项1亿元以上类似施工业绩,类似业绩是指信息化或安防工程相关业绩。
4.资格预审申请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壹亿元(¥100,000,000),截止2014年12月31日,申请人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叁亿元(¥300,000,000),以提供第三方审计报告为准。
5.技术能力: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具有实施本项目所需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
6.企业信誉: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具有合法的法律地位,在过去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或不良行为。
7、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三名。联合体各方应以协议方式明确约定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在资格预审响应文件中将联合体协议一并提交采购人;联合体中选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共同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8.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满足以上2~7项条件。
9.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报名登记。
八、资格预审报名
1、资格预审报名需提交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法定代表人证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第二代身份证,若申请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2014年度第三方审计报告。
(8)若为联合体申请,须提供联合体协议。除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以上材料外,联合体参与人同时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证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第二代身份证。
已办理三证合一的申请人不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申请人在进行资格预审报名时需携带以上证件原件或公证件,并提供两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资格预审报名地点: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菏泽市中华路1999号中华路和青年路交叉路口牡爱·生物科技6楼611室)。
3、资格预审报名时间: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月8日(8:30-11:30,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月8日(8:30-11:30,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菏泽市中华路1999号中华路和青年路交叉路口牡爱·生物科技6楼611室)。
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时间:2016年1月21日14时30分
2、递交地点:菏泽市牡丹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三室。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接收。
十一、合格申请人确定方法
1.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方有资格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2.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磋商小组组织磋商并选出成交候选人,经磋商谈判后由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3.成交供应商与菏泽市市属投资公司成立合资公司,菏泽市政府授权菏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与合资公司签订《PPP项目协议》。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山东省政府采购网、菏泽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三、联系方式
实施机构:菏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联系人:成先生
联系方式:0530-3336059
代理机构: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经理
联系电话:18905400839,0530-5500922
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