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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郑东新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 2015-12-18 16:04:49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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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东新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招标公告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郑东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委托,对郑东新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一期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资金已落实,欢迎有意向且具备资质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郑东新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2、项目编号:郑东财公开〔2015〕34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概况:郑东新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含监控系统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监控中心应用平台、传输网络、存储系统、指挥系统及机房工程建设等。(详细要求请参阅招标文件)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质量要求:合格。

      4、工期:90日历天。

      5、建设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

      三、标段划分

      1个标段:郑东新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企业资质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1亿(人民币);

      4、具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国家安全可靠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能力培育重点企业资质(特壹级资质);

      5、具有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或河南省公安厅颁发的安防工程企业壹级资质;

      6、具有近三年的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安防工程系统项目案例;

      7、对于上市企业,安防资质可由全资子公司具备;

      8、本次招标,除母公司和全资子公司的联合体(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之外,不接受其它方式的联合体投标。

      4.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报名企业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资格。

      2、本项目实行项目经理实名制,需提供企业法人出具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建设工期内派驻的项目经理必须为专职项目经理,不得兼职。

      4.3、业绩要求

      报名企业及项目经理自2012年1月1日以来具有合同额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安防工程系统项目业绩(以工程验收报告为准)。

      4.4、财务要求

      报名企业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企业自2012年1月1日以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原件(限定为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

      4.5、其他要求

      1、报名企业须出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企业无商业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2、项目经理及授权委托人须出具自2014年10月至2015年10月报名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须有社保单位加盖的公章)。

      3、在郑州市设有分公司、子公司或办事处。

      4、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五、报名须知

      5.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请于2015年12月17日至2015年12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理处(地址: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3号中原银行8楼801室)报名。

      5.2、报名企业授权委托人未到场、携带报名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予接受报名。

      5.3、报名需携带的资料

      1、单位简介;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3、提供注册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证明原件;

      4、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特一级企业资质;

      5、提供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一级资质;

      6、提供2012年1月1日以来具有合同额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安防工程系统项目业绩合同原件(以工程验收报告为准);

      7、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必须为投标企业人员)及2014年10月至2015年10月报名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须有社保单位加盖的公章);

      8、项目经理的高级项目经理证书、身份证、2014年10月至2015年10月报名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须有社保单位加盖的公章)、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9、自2012年1月1日以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原件(限定为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

      10、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的联合体协议;

      注:以上所涉及到资质均要求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通过上述报名企业,请接到通知后,在5日内,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文件(恕不邮购)。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电子文档)

      2、招标文件领取地址: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3号中原银行8楼801室。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报名企业应于2016年1月13日9:00时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3号中原银行8楼801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东新区管委会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郑东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巫老师、吴老师

      联系电话:0371-65928020

      邮箱:hnzbj11@126.com

      201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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