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受青岛市公安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的委托,就其青岛市黄岛区东、西区社会治安天网工程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青岛市黄岛区东、西区社会治安天网工程
2.项目编号:黄岛区2015532A
3.采购内容:青岛市黄岛区东、西区社会治安天网工程建设(包括:前端感知系统、网络系统、存储系统、基础平台、实战应用平台、平台安全建设和监控中心建设等)和运营维护(包括:网络租赁、设备运维、机房租赁和融资等),详见本采购公告附件。
4.项目预算:51414万元,其中:东区社会治安天网工程预算23421万元(系统建设预算12048万元,运营维护预算11373万元),西区社会治安天网工程预算27993万元(系统建设预算14833万元,运营维护预算13160万元)。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监狱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6.供应商资格条件
6.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开标时须提供证明材料,详见采购文件);
6.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开标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6.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壹级及以上资质,或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壹级资质或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壹级资质(开标时须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6.4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从业单位壹级资质或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颁发的安防工程企业壹级资质(开标时须提供资质证书<有副本的必须提供副本>原件);
6.5具有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运行维护分项资质或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信息技术服务分会颁发的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开标时须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6.6供应商若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所投前端监控设备(包括:高清星光级网络枪型摄像机、高清星光级红外高速球机、辅助卡口摄像机、卡口高清一体化抓拍摄像单元)、存储、交换机、大屏及其控制系统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产品授权书(开标时提供制造商授权书原件);
6.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公告媒介
本采购公告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qingdao.gov.cn)和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dkfqcg.gov.cn或www.qdxhaggzy.com,以下简称“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采购文件的获取
自采购公告发布日起,由供应商从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采购公告”栏中打开本项目采购公告,点击“附件”自行下载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9.投标保证金
9.1缴纳金额:80万元。
9.2缴纳方式:供应商从其基本存款账户,通过资源交易网-“保证金收退平台”,以电汇或网上银行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详见第八章“投标保证金收退平台流程说明”。
各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具体到账情况由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开标后签字确认提交评审委员会。
户名:青岛市黄岛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行:青岛银行井冈山路支行
账号:802370200691703
地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井冈山路
电话:0532-68976528
10.投标文件的递交
10.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12月25日08:45时-09:30时。
10.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5日09:30时。
10.3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江山南路666号(卓亭广场)3号楼2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第一开标室,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0.4递交投标文件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1.联系方式
11.1采购人
11.1.1青岛市公安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联系人:李得洋
联系电话:0532-66581077
联系地址:青岛市黄岛区长江中路357号
11.1.2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
联系人:徐付华
联系电话:0532-55586068
联系地址:青岛市黄岛区灵山湾路57号
11.2代理机构
联系人:周华兵
联系电话:0532-85668628/18653205597
联系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3楼
12.公告期限
本采购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