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青岛市李沧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委托,对李沧区社会动态视频监控网络系统二期-社会治安“天网工程”项目以及其相关服务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SDITC-QD015-059LC
2、项目名称:李沧区社会动态视频监控网络系统二期-社会治安“天网工程”项目
3、项目内容:本项目是在原李沧区社会动态视频监控网络系统的基础上,增加视频监控点位,完善平台应用。将继续采用服务外包模式,由中标人投资完成系统建设并提供给政府相关部门使用,租赁服务期限为十年。政府每年向中标人支付租赁服务费,服务期间由中标人负责系统运行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主要包括软硬件设备的维护维修、设备更换、电费支付、光缆使用费等)。租赁期满后视频监控系统所有权归政府所有(光纤除外)。
4、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4800万元。
5、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
5.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通信运营商或该通信运营商的分支机构(含法人分支机构或非法人分支机构);
5.2若为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所投摄像机、网络交换机、防火墙产品授权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接受一份授权书;
5.3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记录,经查询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qingdao.gov.cn/)上发布。
7、招标文件的获取
根据青岛市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投标人必须按照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2015年9月19日起至2015年9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节假日除外);
地点: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95号康桥银座4层;
售价:每套2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件进行登记备案:
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近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8、招标文件的询问
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凡对本招标文件提出询问的,请以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在2015年9月29日17:00时前,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包括电子版文件)按照以下联系方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9、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及地点
时间:2015年10月14日9时00分起至9时30分止。
地点:青岛市李沧区九水东路3号李沧区行政审批大厅B楼215开标室。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青岛市李沧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青岛市黑龙江路615号
E-mail:/
邮政编码:266000
电话:0532-87619097
传真:/
联系人:王主任
10.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福州南路95号(康桥银座4层)
E-mail:sditc0532@163.com
邮政编码:266000
电话:0532-80775196
传真:0532-80775195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青岛宁夏路支行
银行账号:7371410182600106831
联系人:邵佳郭新明李双双
2015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