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太原市财政局委托,对太原市行政事业单位所需太原市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三期工程网络运营服务组织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太原市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三期工程网络运营服务公开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我市“天网”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一期、二期工程在我市主城区范围内的非机动车道和便道分别建设3900台、5600台摄像机,并建成专网平台一个;三期工程将在一期、二期工程的基础上再建设5500台摄像机,扩大视频监控的覆盖范围;同时,对平台进行扩容,扩展应用功能、突出视频侦查功能。。
3、招标内容及采购预算:共二包。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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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品 名 |
技术规格及要求 |
数量 |
采购预算(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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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太原市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机动车道两侧便道及重点部位)三期工程网络运营服务 |
详见采购项目需求说明 |
1项 |
11,885,000.00 |
第 二 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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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品 名 |
技术规格及要求 |
数量 |
采购预算(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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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太原市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交警道路监控部分)三期工程网络运营服务 |
详见采购项目需求说明 |
1套 |
3,540,000.00 |
4、招标编号:2015-16-3-G
5、投标人应符合以下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信誉和业绩,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等不良记录;
(3)不允许组成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期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或相关证明文件;
(5)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前一年内最新一期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相关证明文件;
(6)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7)第一、二包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必须具有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资格及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资格,并提供证明材料;
(8)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投标人生产或经营该投标产品有特殊资格、证照等规定的,须提供其相关证明材料。
6、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5年11月25日至2015年12月10日
(北京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15:00-17:00,公休日除外。)
(2)发售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四楼
(3)招标文件售价:600元/本(一经售出不予退、换)
7、答疑会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5年12月11日下午14:30
(2)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二楼
8、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1)投标时间:2015年12月22日上午08:00—09:00
(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2日上午09:00
(3)投标及开标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二楼开标室
9、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有关规定,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10、投标人对采购有关事项(包括: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预算金额等;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等)有疑问的,至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将疑问事项以书面形式提交至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11、凡投标人的产品达到或优于本次招标设备功能、性能及要求的均可参加投标。
12、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须于开标前在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进行免费登记备案。
1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太原市桃园三巷35号邮编:030002
联系人:刘勇联系电话:0351-3098088
常翠云联系电话:0351-3092919
第一包采购单位名称:太原市公安局
地址:太原市迎泽区侯家巷5号(太原市公安局)邮编:030001
联系人:贾富桃联系电话:13935121110
第二包采购单位名称:太原市公安局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新晋祠路51号邮编:030021
联系人:王中威联系电话:13835155681
14、信息发布:本次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内容以及评审结果将通过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布,请投标人关注。修改、补充内容作为本次招标的组成部分,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集中采购机构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址:
http://www.tyzfcg.gov.cn(太原政府采购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