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云南建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临沧市临翔区公安分局委托对临沧市临翔区反恐维稳视频监控网建设项目(二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诚邀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名称:临沧市临翔区反恐维稳视频监控网建设项目(二次招标)
(二)项目编号:YNJHZC-2015-02-76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本建设项目以一个合同包进行招标。主要内容如下:
1.临翔区反恐维稳视频监控网设备采购及建设,包括:前端监控摄像头1000个点(包含旧点置换及微型卡口摄像抓拍点)设备采购及建设、视频监控管理中心平台及扩展平台设备采购及建设、视频集中存储系统设备采购及建设、无线4G车载图传系统设备采购及建设、临翔区原有视频监控系统平台对接整合建设、临翔区民用自建监控整合接入;
2.中心机房设备采购及建设;
3.临翔区反恐维稳视频监控网电力线路搭引建设;
4.临翔区反恐维稳视频监控网700条(每条不低于15Mbps/s)视频监控传输链路和1年网络租用(说明:因原临翔区城市监控系统传输链路租用合同未到期,旧点置换的127个点须继续采用云南广电网络公司临沧分公司网络链路,除去127个点后,其余链路运营商由本项目中标单位自行确定),具体要求、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人必须对上述临翔区反恐维稳视频监控网采购项目内容进行深化设计,提交深化设计方案经采购人同意后,负责设备的采购供货、安装、调试、培训、参与验收、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售后维护服务等全部内容。
6.详细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临翔区反恐维稳视频监控网建设项目设备配置清单表》。
(五)交货安装时间: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
(六)交货安装地点:临沧市临翔区公安分局指定地点;
(七)产品质量:所有产品设备为原装、全新产品,并且符合国家以及该产品的出厂标准,符合规定的技术参数和使用要求,须提供一切生产厂家能提供的原厂保修服务。如不符合相关标准,由中标供货商无条件更换为原装正品,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并须保证使用方在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八)售后及培训服务:
1.设备质保期为3年,质保期内中标单位负责免费对设备、软件进行维修保养。涉及存储硬盘损坏的情况,必须免费更换硬盘,且为确保数据安全,故障盘由采购人自行妥善处理。对无法维修的设备及部件进行免费更换(人为因素损坏除外),正式更换的设备及部件全部来自设备原厂商的全新设备及备件。
2.质保期内硬件产品及软件运维服务由中标单位免费提供:(1)软件服务:包括软件系统升级、迁移、程序修正、软件运维培训等软件技术文档支持;(2)硬件服务:包括自助终端硬件设备故障应急处理,零配件维修、更换,专用耗材提供。所有设备维修服务和系统扩充、升级方面的技术支持服务均为上门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3.质保期内,提供7×24全天候服务,中标单位须派培训合格的技术支持人员在项目建设地驻点办公,维修人员在收到故障报告后保证1小时到达现场,并于24小时内排除故障。每三个月(原则上每季度最后1个月)对临翔区反恐维稳视频监控网例行巡检一次。对前端摄像机进行检测及保养,对监控管理平台的软硬件进行检测和必要的升级,对电力线路和网络链路进行巡查,确保前端图像传送正常、清晰,后端存储录像正常调取,整个系统正常稳定运行,巡检结束后出具巡检报告。
4.中标单位应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10日内向采购人提供项目完整技术资料(包括纸质及电子版文档),技术资料包括测试、验收报告、项目的全部技术文件、完整的软、硬件技术资料等。
5.本项目验收前,中标单位负责对采购人指定的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免费、全面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设备的调试、使用、一般的维修、维护及保养等。
6.中标单位须根据采购人指定的不同层次的培训对象编写不同的培训教材,培训教材须提供电子文档供采购人。
三、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及要求:
(一)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
(二)投标人须具备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含有效期内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下同);
(三)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供货能力,如为产品设备生产厂家参加投标的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商标注册证明》并具备主要设备产品原厂证明函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如为非产品设备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所投主要产品设备须具备产品原厂针对本项目“临沧市临翔区反恐维稳视频监控网建设项目(二次招标)”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书,还需提供设备生产厂家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商标注册证明》等相关证书;
(四)投标人所投产品中(管理平台软件、监控摄像机、存储设备)必须为同一厂家的同一品牌,如为非产品设备生产厂家参加投标,须提供(管理平台软件、监控摄像机、存储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临沧市临翔区反恐维稳视频监控网建设项目(二次招标)”的唯一授权,如出现多个授权,评标委员会有权就此作出对采购人最有利的处理决定;
(五)投标人选用的主要产品设备必须符合公安机关视频监控系统基本技术要求和云南政府统建视频监控系统的联网要求,符合GB/T28181-2011标准,并提供公安部或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对投标产品出具的检测报告;
(六)投标人201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且已成功验收(类似项目指县级以上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提供相应合同、验收报告);
(七)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2012年1月1日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负责过类似项目的建设且已成功验收,须具备指导工程技术人员开展建设的能力水平(提供合同、验收报告);
(八)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二)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十三)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公告公示时间及招标文件出售地点
凡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到临沧市临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翔区沧江北路1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2015年11月16日至2015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节假日除外)。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以上证件须齐全、有效,并同时提供以上资料经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留存,否则恕不接受报名)。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注:凡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在报名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否则无权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8日9:00时(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临沧市临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4号开标厅。
(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为:2015年12月8日9:0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临沧市临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4号开标厅。
(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以上内容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七、采购预算价:本项目采购预算价为1848.24万元。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将在“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临沧市临翔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和“临沧市临翔区政务服务管理局网”发布,请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因投标人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结果由其自行负责,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发布的同类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2015年10月10日在“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临沧市临翔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和“临沧市临翔区政务服务管理局网”上发布的《临沧市临翔区反恐维稳视频监控网建设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废止。
财政监督部门:临沧市临翔区财政局
联系地址:临沧市临翔区5号路
采购人:临沧市临翔区公安分局
联系人:周警官董警官
联系地址:临沧市临翔区忙令西路162号
联系电话:1398830159513988328774
代理公司:云南建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南天路南天商贸城
联系人:李工潘工
联系电话:1898809912213888510931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