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新县城平安城市建设工程,于2015年6月1日在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武汉市挚诚计算机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并签订施工合同。现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洋虎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武汉市挚诚计算机系统工程有限公司联合对该工程中暂估价设备供应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供货商。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洋虎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市挚诚计算机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委托,负责本次招标事宜。
二、工程概况:
1、工程概况: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新县城平安城市建设工程部分设备采购。
2、资金来源:财政及自筹资金。
3、招标范围:各类杆件、信号灯、信号灯控制主机、地磁车辆检测器、电子警察卡口及监控设备、服务器存储设备、后台软件。含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设备及附件的设计、制造(采购)、工厂检验和测试、包装、运输、保险(交货验收前)、货到现场下车并搬运到指定地点、现场保管和转运、指导安装、调试、备品备件(含易损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对业主人员的使用培训、售后服务等。
4、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5、质量要求:设备达到设计要求的技术标准,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合格等级标准。
三、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主要设备(信号灯系统设备、电子警察卡口及监控设备、后台软件,下同)制造商或委托代理商,且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需提供各个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制造商公章;如是委托代理商参与投标,还需提供代理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当投标人为委托代理商时,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主要设备制造商签发的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证明文件和售后服务承诺(不少于2年原厂质保期);
3、各制造商近三年内(2012年1月1日后)承接过与本项目类似的项目,与本项目拟投主要设备品牌一致的设备供货项目至少1个(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4、所投设备必须满足以下检测报告要求:
1)信号灯系统设备(信号灯、人行灯、交通信号控制机、地磁)必须符合公安部有关要求,具有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提供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2)卡口、电子警察、监控、智能交通管理平台软件系统设备必须符合公安部有关要求,具有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提供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应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次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如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先在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wfztb.com)注册成为会员后,方可登陆会员专区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网上投标报名时间为2015年9月2日至2015年9月7日23:59分。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为贰万元整(¥:20000.00元)具体缴纳方式及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24日15时00分,提交地点为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峰渔洋关镇南北二路60号(交通物流局四楼)),由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接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开标会
本招标项目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峰渔洋关镇南北二路60号(交通物流局四楼))开标大厅公开进行。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八、本项目供货合同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与承包人洽谈并签署。
九、本工程合同价款由承包人直接支付给中标人。
十、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5年9月2日。
十一、信息发布媒体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招标人: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洋虎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市挚诚计算机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大连路9号
联系人:万祥云
联系电话:0717-6919715
日期:2015年9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