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会治安监控系统建设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淮安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合格投标人。现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江苏广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社会治安监控系统建设工程
(2)工程地点:淮安经济开发区
(3)工程内容:增设300万高清网络枪形摄像机300只,监控室改造,及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4)工程规模:总投资约600万元;要求建设单位必须按照详细的规划设计要求建设。
(5)工期要求:90日历天
(6)付款方式:安装结束经初步验收合格并通过公安局安防验收后15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40%;竣工结算审计结束后12个月,付至结算总价的70%;竣工结算审计结束后36个月,付至结算总价的95%;本工程质保金金额为结算总价的5%,质保期为五年,如质保期内无任何质量问题,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返还。
3、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每位申请人可参加一个标段的投标报名。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并在有效期内);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备查)
(3)、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机电专业贰级(含贰级)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提供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要求之一: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③、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等证明材料。)(申请人如实提供承诺书或证明材料)
(6)、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如实提供承诺书原件)
(7)、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如实提供承诺书原件)
(8)、投标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如实提供承诺书原件)
(9)、企业须具备《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经淮安市工程造价处备案的《淮安市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或《单项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
(10)、项目经理及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会保障卡》,内附企业2014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是联合体即可)
5、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则全部入围进入评标程序,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为综合评标办法。
6、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方式按淮检发(2014)83号文执行。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若被查出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候选人排序依次上升。若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所有中标候选人均被查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该项目依法重新招标。(开标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7、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申请人于2015年5月12日至2015年6月1日,每天上午8:30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淮安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二楼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为600元/份含光盘);报名时需本单位交易员持证办理。
8、投标文件的截至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6月2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4时30分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淮安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二室。
9、本公告发布时间:2015年5月12日9:00时至2015年6月1日17:00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招标人:淮安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联系人:张巅电话:0517-83121014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广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健国电话:188052381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