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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海电信西区局普陀公安平安城市视频监控(NVR)项目招标

  • 2015-08-19 09:42:26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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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就【2015年上海电信西区局普陀公安平安城市视频监控(NVR)项目项目】所需的货物进行采购招标,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生产商或供应商均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具体如下:

      货物名称

      数量

      NVR(含48T硬盘)

      121台

      8路万能标清解码器

      32台

      备品备件量不少于设备量的2%

      2.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本次项目原则上不接受代理商资格后审申请,以下特殊情况除外:投标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或投标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或台港澳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上述情况应由投标产品制造商出具使用代理商投标理由的说明文件并承诺对代理商投标承担连带责任,同时制造商应针对本项目出具授权申请人作为唯一投标和销售代理商的证明文件,明确产品销售和服务的分工界面,并承诺对申请人所销售产品提供技术支持。代理商投标的,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

      2.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5投标人需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2.1.6投标人应具有所投产品相应的经营范围。

      2.1.7申请人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ISO9000系列)认证,并具有合法有效的认证证书。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5)投标产品在现网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3.2同类产品近3年(2012年-2014年)销售业绩总额大于1200万元。

      2.3.3监控信息存储设备(NVR)必须符合ONVIF、GB/T28181-2011标准,兼容其他多个品牌数字摄像机,提供相关成功应用案例。

      2.3.4高、标清硬件解码器须兼容其他品牌数字摄像机。

      2.3.5投标人需提供NVR有效期内的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检验报告

      2.4交货时间和地点:发出中标通知书后15日内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获取招标文件

      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持法人单位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章)于【2015年8月14日至2015年8月19日,北京时间上午9时0分至下午16时0分】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整(¥500)】,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上海市江苏路500号21楼】。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代理商应同时携带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

      (3)销售业绩证明表

      (4)监控信息存储设备(NVR)必须符合ONVIF、GB/T28181-2011标准,并提供相关依据

      (5)投标人需提供监控信息存储设备(NVR)兼容其他品牌数字摄像机的详细型号清单

      (6)投标人须提供高、标清硬件解码器兼容其他品牌数字摄像机的详细型号清单

      (7)投标人需提供NVR有效期内的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检验报告

      4.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7日10时0分】,递交到【上海市江苏路500号15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本次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上海市江苏路500号15楼会议室】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5.发布公告的媒介

      目前上海市通信管理局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与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正在对接过程中,在此期间,上海市通信建设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txzb.miit.gov.cn)和上海市通信管理局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ztb.shcaeg.gov.cn),中国电信集团阳光采购网(http://219.142.42.17:8010/ESCM/account/login.do),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中标公示将在中标公示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上海市通信管理局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ztb.shcaeg.gov.cn)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招标人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11号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江苏路500号21楼】

      邮编:【200050】

      联系人:【倪天士、邬冰羽】电话:【021-62261110、62267851】

      传真:【62262221】电子邮件:【shtxzbgs@shtel.com.cn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延中支行(144761)】

      账号:【022901421000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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