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规定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云南科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双柏县公安局(采购人)的委托,对双柏县第四期平安城市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资质要求,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双柏县第四期平安城市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及采购范围:采购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三、资金来源:财政拨款(该项目在竣工验收后,由县财政在五年内分五次付款,每次支付合同价的20%)。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5年7月21日至2015年7月27日,每日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分(节假日除外)。
2.地点:双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出示经过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公安部或省公安厅备案证明(网络运营商除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生产商提供生产经营许可证;品牌代理商提供生产商的授权书;投标人必须持有“公安部测试的接入平台厂商名单”的公司授权委托书及有公安部组织测试通过的厂商的证明材料;与网络运营商先期签定的合作协议及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亲自购买);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购买)以供查验。同时提交以上相关证照的复印件留存。
注:以上资料须携带原件至报名现场审验报名,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
4.招标文件售价1000.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8月14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六、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双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投标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就本项目所有产品设备集成、建设施工及服务整体投标报价,不允许拆包,否则视为无效。
2)以集成商为投标人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款;
3)以集成商为投标人的,投标人必须具备公安部或省公安厅备案证明;
4)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三级以上(主要设备厂商或厂商子公司提供复印件即可);
5)投标人为非生产企业进行投标的,投标申请人投标时需提供所投主要软、硬件产品设备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投标申请人有与网络运营商先期签定的合作协议;
6)投标人经营范围与所投内容相符,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专项审批的,应具备有效的许可证或资质证;
7)具备相应的维护保养及软件升级能力(包括拥有本次所要求出售货物的备件、专用设备和技术人员);
8)投标申请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全面熟悉并承认和履行本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无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77000.00元(大写:柒万柒仟元整),投标单位在开标截止时间5天前将投标保证金由公司基本账户汇款至云南科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户,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汇入,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须在银行汇票备注栏中写明投标项目名称等有关信息。
投标人应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汇款凭证及以上证照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到云南科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兑换保证金收据。保证金收据原件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带到现场,未交投标保证金的单位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云南楚雄分行楚威支行
银行账号:53001706136050641212
未中标的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将于定标后按投标方提供的退款信息退还;
中标的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签订合同后退还。
招标人:双柏县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科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双柏县地址:楚雄市开发区太阳历大道130号440室
联系人:联系人:艾自梅
电话:电话、传真0878-3373396
2015年7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