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惠州市惠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受惠州市公安局惠阳分局的委托,对"平安惠阳"视频监控系统租赁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惠阳资易采〔2015〕03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平安惠阳"视频监控系统租赁项目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17,760,000.00元。
四、采购内容:(详见"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注:投标人应对本项目以包组为单位的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的企业法人。
3.投标人须持有《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一级)或《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备案证》(一级)
4.投标人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货物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8.本项目不接受关联企业投标[即"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之一第2.6条(3)之企业]。
六、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5年4月13日起至2015年4月20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惠州市惠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政府采购部(详细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惠南大道好益康一路区行政服务中心B栋10楼)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和报名。招标文件作为招标公告附件免费下载获取。
七、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① 政府采购投标报名表(原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 相关附件")。
② 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 经年审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 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含国税、地税)(复印件加盖公章)。
⑤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⑥ 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的,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⑦ 投标人须持有《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一级)或《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备案证》(一级)
⑧ 投标人须到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开具告知函需向检察机关提供书面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等材料,详情请查询http://hyjcy.huiyang.gov.cn或咨询相关检察机关。惠州市惠阳区检察院咨询电话:0752-3823568)。
以上证明文件均用A4纸印制并加封面装订成册(封面应注明"惠州市公安局惠阳分局"平安惠阳"视频监控系统租赁项目采购项目投标资格证明文件"以及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和提交时间,并加盖公章),共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要求提供原件的将原件放于正本中,副本均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带原件供查验。
八、投标起止时间:2015年4月?日 9时30分起至当天10时00分截止。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惠州市惠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包装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
十一、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4月?日(10时00分。
十二、开标评标地点:惠州市惠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三、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惠州市惠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惠南大道好益康一路区行政服务中心B栋10楼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752-3911987
采购人:惠州市公安局惠阳分局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淡水开城大道北57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52-3883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