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综合交通运输运行协调和应急指挥系统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批准立项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部配套补助资金及其它。招标代理为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咨询及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设计招标划分为1个合同包,招标范围包括:本工程全部建设内容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实施阶段的设计变更及后续服务工作;提交成果包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含技术文件)、概算文件及施工招标所需的技术规格书,后续服务工作包括施工招标配合服务及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
2.1.1 建设目标
按照部的统一要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以及中心城市应建设覆盖公路水路、城市客运、民航、铁路、邮政多种方式,集日常运行监测与协调管理、重点运行指标的动态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和科学决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为一体的平台,提供综合交通运输信息服务。推进省级综合交通运输协调和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完善厅、二级局、地州局应急处置系统和各级应急指挥中心信息化平台,实现与部、中心城市客运、民航、铁路、邮政等多种运输方式信息平台联网运行.
2.1.2 建设内容
——整合厅、二级局及地州局路网运行监测与应急指挥网络和数据资源,建设路网运行监测与应急指挥信息专用传输网络和数据中心。
——建设路网运行监测、协调和应急指挥数据交换共享服务平台,并实现与部级联网;研发相关数据接口,预留与城市客运、民航、铁路、邮政等数据接口。
——以厅现有视频会议系统为基础,搭建厅应急指挥中心、二级局指挥中心、地州局分中心三级,同时可与自治区应急办、交通运输部应急指挥平台互联互通,实现路网视频监控、应急指挥调度、视频会议等多种业务功能高效整合和无缝对接的可视化视频指挥调度平台。
——构建新疆公路网运行监测协调和应急指挥服务平台(包括移动终端APP),实现路网日常运行监测与协调管理、重点运行指标的动态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和科学决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一体化,全面、及时、可靠地掌握全区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重要节点路网运行信息,为领导决策指挥提供可信依据、为社会公众出行提供全方位服务。
——完善新疆交通移动应急通信指挥平台网络,构成覆盖全区路网重要区域的新疆交通移动通信指挥平台网络体系,为高效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提供快速可靠的应急通信保障。
——完善厅应急指挥中心、二级局、地州局监控指挥中心业务数据系统运行支撑环境及支撑应用系统。
2.2 设计周期
(1)5月15日之前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2)5月23日之前提交初步设计文件,报新疆交通运输厅待审,初步设计审查会后,3个日历天内根据审查意见完成修改,提交最终初步设计文件;(3)后续服务:自工程施工招标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系统工程或通信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并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的通信信息专业咨询甲级资质或公路专业工程咨询甲级资质。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类似信息系统工程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人员和信誉等具体要求及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多于2家,且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系统工程或通信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另一家联合体成员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的通信信息专业咨询甲级资质或公路专业工程咨询甲级资质。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或未划分合同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12日至2017年4月16日,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4时00分,下午15时30分至1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1号)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咨询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投标人无需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 “经办人”必须为单位介绍信中的被介绍人本人,不同投标人不得授权同一个经办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5月2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0时00分至11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1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新疆经济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地 址:乌鲁木齐市黄河路301号
邮 编:830000
电 话:0991-5280601
联 系 人:魏铭
行政监督:0991-5281014
纪检监督:0991-5281407(交通运输厅)
招标代理: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公园北街162号文苑写字楼邮政编码:830000
联 系 人:兰理斌
电 话:0991-5822508 15909000228
传 真:0991-5822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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