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鑫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突泉县公安局委托,于2017年01月19日就突泉县安装电子警察及大货车禁行系统工程(鑫舟2016-152号)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1、采购项目名称:突泉县安装电子警察及大货车禁行系统工程
批准文件编号:突财购准字[2016]124号
2、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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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附件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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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电子警察及大货车禁行系统工程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41865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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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供应商:河北众智骏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中标金额:4166888元。 |
请中标供应商在公告期间到我单位领取通知书并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时限和程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公告时间:
2017年01月19日—2017年01月22日
4、评委:
吴荧焱庞金秋陈建民李闻天刘金学
如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中标结果公示有效期内,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中有关质疑的规定向采购机构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兴安盟鑫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兴安盟和平街(南滨河小区盟检察院住宅楼4-7-102)
邮政编码:137400
联系人:邹丽飞
联系电话:0482-8236665
兴安盟鑫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0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