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文件编号:FJLQ20165016(批复号:2016长乐财购计[151]号)
2、采购单位名称:长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3、采购单位地址:长乐市
4、联系人:林警官
5、联系方式:0591-22055521
6、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7、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3号福州大学(北区机械厂)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3号楼101二层
8、联系人:郑小姐
9、联系方式:0591-63037983
10、招标公告日期:2016年12月13日
11、采购单位确认日期:2017年1月4日
12、本项目采用低价评分法评审。
13、投标人资格审查:评委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须知前附表第2项条款)规定的投标资格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所有供应商的资格性均审查通过,进入下一步评审。
14、投标文件技术商务和报价符合性审查:评委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17.3.2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均审查通过,进入下一步评审。
15、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优惠情况:无。
16、中标情况:
|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中标数量
|
简要技术要求
|
中标金额(万元)
|
中标单位
|
地址
|
|
1
|
长乐市公安交通指挥中心建设采购项目
|
1项
|
新中新TSC-CA-OF-XZX-01等,具体详见投标文件
|
556.61
|
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乐分公司
|
长乐市西洋西路216号
|
13、专家名单:江永平(组长)、饶炫、陈同熙、黄国铭、邵赴闽、郑斌、郑超光
投标供应商对中标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特此公告
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