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天津市公安局宝坻分局机关 委托,金柯信(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宝坻区道路交通设施建设工程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宝坻区道路交通设施建设工程项目
2.项目编号:jkxtj20161031
二、成交信息
| 包号 |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
供应商名称 |
| 第1包 |
1,898 |
天津联华天安安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详细商品信息列表
|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服务要求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万元) |
总价(万元) |
| 宝坻区道路交通设施建设工程项目 |
电子信号灯、电子警察(含视频监控)、设备取电、光纤敷设、道路隔栏、驾驶员直考标示牌、交通标线施划、交通设施维护配套设备。 |
1.系统设备必须保证在安装调试后,24小时内电子警察固定抓拍和视频监控系统设备与所属公安交管系统后台实现数据对接;2.为了数据的安全性,工程项目的传输部分需单独敷设光缆,不得采用租赁等方式,光纤的所有权归投资方所有;3.工程项目中所使用的供电系统,需采用国家电网电源独立供电方式,一点一表;4.工程施工所需手续,由中标单位自行协调办理,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5.保证所供应设备三年免费上门保修,终身维修。整体工程免费维护三年,质保期内免费更换零配件,7×24小时技术响应,1小时内维修工程师到达维修现场。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投标人在本区设有专门售后服务维修站。6. 所有设备在保修期内,如非人为原因而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维修2次后仍然有故障,则应无条件更换同品牌、同型号的新设备或作退货处理。7.道路及抓拍路口交通标线首次施划完成后,必须保证交通标线的完整性及清晰度,易于交通管控;8.每次施划交通标线的间隔期内,要确保标线能满足公安交通部门日常交通管理工作要求。 |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黄文廉,丁季和 李利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郭彤文
2.联系电话:022-28219589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局宝坻分局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建设路18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李利:29241356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金柯信(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西区洞庭路与东江道交口,香年广场b座1306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8219589
七、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公安局宝坻分局机关、金柯信(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宝坻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八、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不符合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