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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丘市智能交通系统工程PPP项目 3.39亿

  • 2016-11-02 15:19:17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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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人名称:任丘市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任丘市北站西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7-3337522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大科技园综合楼B座11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7-2121098
     
      采购内容 :一、项目名称 任丘市智能交通系统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 二、项目实施机构 任丘市公安局。 三、采购需求 1、项目模式:任丘市公安局在任丘市政府的授权下,作为项目实施机构,项目实施机构与社会资本方签订PPP项目合同,负责监管项目公司; 任丘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任丘建投”)已经任丘市政府授权,作为本项目政府方出资代表。与社会资本签订股东协议,成立项目公司。其中任丘建投占股5%,社会资本占股95%,双方均以货币出资; 项目公司成立后再与项目实施机构重新签订PPP项目合同或者补充合同。项目公司可与融资机构签订融资合同为本项目融资; 本项目采用BOT运作方式,新建工程发生费用全部来自项目公司。在项目经营期间,由项目公司行使本项目经营管理权及项目经营期的维护,并履行PPP项目合同中的约束条款,政府授权的实施机构负责行使监督管理权,合同期满后无偿移交给任丘市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项目合作期内,本项目建设所形成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所有权归属于政府,项目资产使用权属于项目公司;项目合作期限届满时,项目公司应当将项目相关资产权益无偿移交给采购人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 2、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3、建设期:1年。 4、合作期限为11年,其中建设期为1年,运营期限10年。 5、质量要求: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质量验收标准验收合格。
     
      采购公告期 :2016年07月25日
     
      A包: 预中标供应商名称: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中标金额:0元(人民币)预中标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四十九号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质量验收标准验收合格履约日期:合同签订后11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10年。
     
      项目实施地点:任丘市
     
      定标日期 :2016年09月13日
     
      开标地点:任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地点:任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传真电话:0311-69052033
     
      受理质疑电话:0311-69052019
     
      备注:预中标供应商: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预中标价:1、本项目可用性服务费为:大写:叁亿叁仟玖佰壹拾叁万陆仟捌佰捌拾元玖角肆分,小写:¥339136880.94;2、本项目运营维修养护服务费为:大写:壹仟伍佰万元整,小写:¥15000000.00;3、本项目工程费用为:大写:贰亿肆仟零贰拾万壹仟壹佰捌拾玖元捌角贰分,小写:¥240201189.82。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沈杰、孙吉杰、宋艳、梁连吉、贡子明、崔浩、崔建宏
  • 关键字: 任丘市 智能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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