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优信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凌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于2016年10月27日就《凌云县省道206线与城南大道路口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工程》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凌云县省道206线与城南大道路口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gxbszc2016-j1-0027-yx三、采购项目的简要说明:采购机动车信号灯3组、人行横道信号灯6组、信号机1台等(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四、首次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于2016年10月21日在、。
五、成交公告日期:2016年11月1日至2016年11月1日
六、评审(谈判)时间:2016年10月27日10时00分
评审(谈判)地点:百色市龙景区前程路长鸿荣业大厦7楼
谈判评委小组成员名单:黄涤新(专家评委)、黄兵(专家评委)、邓凯锋(业主评委)
七、成交供应商名称:
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沈阳天择智能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成交金额为:人民币伍拾伍万贰仟叁佰叁拾叁元整(¥552333.00元),交货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单位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192号207。
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广西猎神科技有限公司,成交金额为:人民币伍拾伍万柒仟元整(¥557000.00元),交货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单位地址:南宁市新民路34-38、39号商铺。
八、联系事项: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华联系电话:135582619980776-2808558
采购人联系人:李彦霖联系电话:0776-7612922
九、说明:
1、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如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督机构管理办公室投诉。
2、质疑联系人:梁华质疑电话:0776-2808558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