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汝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委托,就汝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信号灯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标书编号:汝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信号灯采购项目汝公交易[2016]-cg-016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汝政采〔2016〕027号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2台、400型国标方向提示信号灯24组、400型国标非机动车灯8组、920×750三色倒计时器8只、6米八棱灯杆4套、9米八棱灯杆4套、信号机箱2套、电缆线16芯875米、电缆线4芯600米、电缆线7芯200米、顶管470米、砖边道管道395米、灯杆基础8个、接线井18个、电缆线的敷设(具体参数详见要求)。
四、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6年10月17日-10月21日
五、谈判评审日期:2016年10月25日下午3:00
谈判评审地点: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六、谈判小组名单:冒静、黄文彬、黄志伟
七、成交单位:新乡市中星交通照明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获嘉县凯旋路北段
联系人:宋女士15090087252
八、成交金额:19.98万元
九、公告媒体: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
十、公告日期:2016年10月26日-2016年10月28日
十一、公告期满3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二、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三、采购单位名称:汝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地址:汝阳县杜康大道西段
联系人及电话:黄先生13938862985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汝阳县涧河路与杜鹃大道交叉口
联系人及电话:李先生0379-63086516
十五、附:汝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信号灯采购项目采购文件
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