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市区道路信号灯改造及用电增容项目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按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经谈判产生如下成交单位,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可直接向监督部门提交书面材料,并提供联系方式。
成交单位:平湖市通顺交通设施有限公司,成交金额:肆拾壹万元整(¥410000元)。
平湖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573-85013033